人民日报:太湖流域功能区划更重生态
将湖泊生态要素作为“生命共同体”
为更好地保护太湖,江苏省政府日前批复下发《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区划(试行)》。《区划》将山水林田湖看成一个生命共同体,根据其状态,江苏省将太湖流域划分为4个等级,分别赋予不同的环境目标,并纳入政府考核。
江苏省太湖流域早就对生态红线区域实行分级管理,一级管控区是生态红线的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严禁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二级管控区以生态保护为重点,实行差别化的管控措施,严禁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马舍村坐落在江苏省划定的生态红线区域中的一级保护区内。上世纪90年代初期,尚未实施村合并的“小马舍村”有板材厂、眼镜厂、五金厂等五六家村集体企业,村集体挺富裕。为保护太湖,1997年底,村子范围内污染企业全部关停搬迁,只剩下两三家无污染企业。10多年来,“严控发展”的马舍村坚决不让污染企业进来。“每年到苏州东山、西山旅游的人特别多,我们村坐落在游客必经地吴中大道旁,原打算建一个可供游客用餐、休闲的中心,但考虑到人流量较大,垃圾难以处理,便放弃了这一想法。”村党委书记施永飞说,生态优先意味着必须放弃某些经济利益。
《区划》实施后,太湖流域将有更多的“马舍村”。按照区划,太湖流域共划分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49个(陆域43个、水域6个),其中生态Ⅰ级区5个、生态Ⅱ级区10个、生态Ⅲ级区20个、生态Ⅳ级区14个。
江苏省环保厅流域处副处长黄卫说,过去对水体的考核,主要标准是以“人”为本,划分的标准是按照水体服务人类的功能。新的功能分区则强调“生命共同体”的生态状态。比如,Ⅰ级区是指具有健全的生态功能,需全面保护的区域,包括水生态健康指数要达到良(这一指数由藻类、底栖生物、水质、富营养指数等组成),生态红线面积要占Ⅰ级区面积的69%等。
江苏省针对不同分区实施差异化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准入政策,同时,还计划将水生态环境功能管理目标逐步纳入考核体系,对未通过年度考核、水生态环境受到重大损害的市、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限期整改不到位的,暂停审批区域内除环境基础设施外的建设项目。
《人民日报》2016年7月9日9-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