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积极谋划“十三五” 强力打造“田园金太仓”

28.10.2015  06:54

  “十三五”时期是太仓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建设“现代田园城、美丽金太仓”的重要时期,2015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出台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的新政策新要求,太仓市应势而动,乘势而为,积极谋划“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确保到2020年实现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生态质量目标。

  坚持规划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系列政策要求,立足太仓本地实际,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精心谋划编制好“十三五”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环境基础设施规划,部署推进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文化、生态人居和生态制度五大体系建设,整体提升城乡一体化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优化机制建设。根据太仓最新的功能定位和发展趋势,对照《太仓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2015-2030)》,完善太仓生态市建设的基本框架和核心体系,进一步优化政府综合决策制度机制、生态文明的行政管理制度体系、生态文明考核奖惩机制、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机制。在政府、企业和公众三个层面上建立符合建设生态文明要求的道德与思想观念、生态价值取向与行为规范和市场机制,形成政府指导企业、企业自我约束、公众依法监督的企业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加快项目建设。按照各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目标任务书要求,加快推进苏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十大工程”及太仓市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项目建设,统筹安排绿色发展、资源节约、污染减排、环境质量提升、生态保护、城乡一体化发展、幸福宜居、市民素质提升、机制制度创新八个方面工程,集中打造一批生态文明建设精品项目。认真开展美丽城乡建设行动,扎实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美丽城镇和美丽村庄建设工作。尽快完成产业园区生态化改造,努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点区建设,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进一步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细胞工程”建设力度,力争实现“同级创建”全覆盖,扎实推进城市慢行系统、绿色水廊、绿色通道建设,全力创建省级绿色建筑示范市,提升生态建设层次水平。

  落实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实施体现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参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建立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制和一岗双责制,推动镇(区)党委、政府及领导班子成员落实责任。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责任。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表,对领导干部实习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环境审计。对领导干部离任后出现重大生态环境损害并认定其需要承担责任的,实行终身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