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检察严防13种说情
26.03.2015 13:01
本文来源: 检察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检察院近日出台《规范司法行为防止干扰司法办案报告登记制度》,严防因办案说情导致徇私枉法发生。检察人员遵守这一制度的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和晋级晋职重要依据。
制度列举了可能对司法办案活动造成干扰的13种具体情形,包括打听办案人员组成以及家庭情况;打听举报人、举报内容以及证人姓名和相关情况;邀请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友;在不知情情况下参加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受托人安排的吃请或者其他娱乐活动等。
按照制度规定,检察人员应当报告登记而不报告登记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处理。给案件办理造成干扰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工作岗位等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检察纪律的有关规定处理。
本文来源: 检察院
26.03.2015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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