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推行法援风险告知制度
12.08.2015 10:16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本报讯(记者郑 弋通讯员邰思轩)近日,太仓市法律援助中心率先推行实施风险告知制度,最大限度维护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太仓市司法局长顾潇军告诉记者,推行法律援助风险告知制度,是他们深化法律援助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一项创新举措,将起到公开法律援助事务和监督服务质量的双重作用,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的公众形象。在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时,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向其发放《法律援助风险告知书》,详细列明在法律援助过程中因诉讼或仲裁请求不当、不能充分及时举证、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隐瞒案件真实情况、不按时缴纳诉讼或仲裁费用、不依法参加诉讼或仲裁、不及时诉讼保全等涉及提起申请至诉讼及执行等各个阶段的风险,让受援人在申请法律援助时充分了解可能需要承担的风险,有利于客观正确理性参与诉讼或仲裁,有效避免或减少诉讼或仲裁风险,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编辑: 刘 明、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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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2015 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