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社会化开展安置帮教改革试点
太仓市司法局突出社会化发展方向,与市义工联、光辉矫正社工事务所和阳光心理服务中心等社会组织密切合作,推动建立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社会资源有效整合的安置帮教工作格局,深化改革试点工作。
一是建立衔接前置制度。 罪犯释放前3个月(入监服刑时间少于1年,可在刑释前1个月),由司法局牵头,以义工联为主,提前了解预释放人员家庭情况,并到监狱与罪犯面对面沟通,签订《太仓市帮扶帮教意向书》,了解罪犯需求及出狱后面临的困难。同时,签订《太仓市预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协议书》,发放《刑满释放人员回归操作表》及《政府救助帮扶措施一览表》,为罪犯回归衔接提供支持,做好准备。目前,已与江宁、金陵监狱5名刑释人员签订帮扶帮教意向书和安置帮教协议。
二是完善衔接管理。 司法局矫正局和辖区司法所提前做好准备接收人员的衔接方案,目前5名刑释人员全部落实必接必送,其中一名重点刑释人员和一名无直系亲属的由司法所派人接回,对重点人员落实必接必送证明,推行衔接留痕管理和备案制度,日常工作注意整理谈话记录、走访照片等资料。对此次试点的人员,辖区司法所按照老办法建立一人一档,义工联按照改革试点新流程建立帮教个人档案。
三是优化安置帮扶模式。 根据与预刑释人员签订的帮扶帮教意向书,对重点人员和生活困难的提前协调。如:浏河镇季某某(24岁)父母双亡,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提前与司法所、村委会协调解决了住房问题。目前,回归的5名刑释人员,义工联专职社工和志愿者都进行了家庭走访谈心,了解基本情况、存在困难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完善个人资料的收集。
四是丰富安置帮教平台。 利用义工联爱心之家及市镇两级安置帮教中心和帮教基地作为“阳光之家”,发挥办公管理、咨询服务、教育培训、心理辅导等功能作用,提供就业指导、培训、安置心理、教育等服务。筹建矫正帮教工作协会,建立安置帮教经费引入机制,为服刑人员未成子女特困帮扶、罪犯刑释临时救助等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