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整合资源完善医疗救助保障体系

28.02.2017  13:34

      近年来,太仓市着力破除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管理政策措施碎片化弊端,主动整合资源,全力推进医疗保障机制创新,建立起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线,补充性医疗保险、社会医疗救助制度等为辅助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并将对困难人群的医疗救助由事后救助发展为“实时救助”上进行了探索。

      一是优化完善救助政策。积极转变困难人员医疗救助形式,从先付钱后报销的医疗救助审批形式,发展到目前的实时医疗救助,从主要针对低保对象,扩大至低保标准两倍以内的家庭,从相对单一的民政服务对象,扩大到覆盖工会、人社、计生、组织等多个部门的服务对象。同时对低保、五保、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实施零门槛准入,每年个人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均由财政负担,对住院及一类特定项目政策结报范围内的自负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从70%提高到全额报销。
二是整合拓展筹资渠道。遵循“积极争取、量力而行、逐年递增、统筹使用”的资金筹措原则,将财政和社会等各种渠道用于医疗救助的资金汇集统筹使用。市级财政每年按参加社会医疗保险总人数人均20元的标准拨付医疗救助专项经费,社会医疗保险统筹按上年度结余部分的5%转入医疗救助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慈善基金、扶贫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照每年40万元注入。2016年医疗救助筹资总额达2590余万元。

      三是健全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民政、人社、卫计、财政、工会、残联等部门紧密配合,民政部门会同工会、残联等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身份认定,及时将救助人员情况提供给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筹集与监管,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医疗救助工作的具体实施,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发放医疗救助待遇。依托社会保障部门覆盖市、镇、村(社区)三级的信息管理系统化平台,建立城乡医疗救助管理系统,在民政等部门的信息管理终端设立城乡医疗救助对象“查、审、阅、结”工作平台,实现医疗、社保和救助的系统集成以及数据的实时传输和共享。民政等管理部门可以及时了解救助对象的就医情况和各医疗机构(组织)实施治疗情况,终端可以随时查询、汇总全市救助情况和效果。

      四是救助资金实时结算发放。凡在太仓市参加社医保的困难群众,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均可由信息系统通过社保卡自动识别身份,使困难群众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实时补偿的同时享受实时医疗救助,实现了由事后救助到实时救助的转变,确保了医疗救助制度与医疗保险制度的无缝对接。

      2016年,太仓市共拨付医疗救助资金2733万元,救助困难群众4.5万多人次,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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