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工作
05.07.2016 12:08
本文来源: 政府法制网
为强化执法协调和监督,有效解决部门因执法职责不清、交叉、缺位、推诿扯皮等情形引起的执法争议,太仓市于今年4月制定出台了《太仓市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办法》规定:争议协调可以由执法机关申请启动,也可由法制办依据职权主动进行。《办法》同时明确了提起争议协调事项的具体内容及排除事项,规定了处理执法争议协调的程序、期限等内容,同时规定了有关追责措施。
《办法》自5月1日实施以来, 市政府法制办着力完善制度设计,强化日常监督,注重先行调解,强化实施效果,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工作。目前已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城市管理、土地管理等3起执法争议事项。
执法争议协调针对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结案方式,实行一案一卷,系统规范,注重执法争议的解决效果。针对食品安全执法争议,市政府法制办先后通过组织召开相关部门协调会、听取政府法律顾问意见、法制办集体讨论审议等环节,提请市政府发出《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决定书》;针对“厂改商”的执法争议,鉴于案件的普遍性,法制办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以执法争议协调情况报告及处理建议呈报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意见,得到市领导批示肯定;针对某小区业主擅自拆除消防设施的违法行为的处理,法制办依据法律规定,主动与消防大队会商,公安消防大队出具处理答复意见,对违法行为进行积极处置。
本文来源: 政府法制网
05.07.2016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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