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五项机制”推进救灾应急管理新常态
为提高太仓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灾后应急救助。近期,太仓市通过建立“五项机制”推进救灾应急管理新常态。
一是建立救灾人员应急保障机制。从健全灾害信息员队伍入手,提高其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能力,及时组织民政、卫生、水利、气象、国土资源等领域专业人员,重点开展灾情会商、赴受灾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与部队、公安、武警、消防等部门建立灾害救助应急联动机制;培育、发展社会力量和民间救灾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同时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责任落实到人,保持信息畅通,加强市、镇、村三级灾害网络管理,确保各级政府及时准确掌握灾害信息。
二是建立救灾资金应急保障机制。根据省、市应急采购管理的相关要求,市民政局财务审计部门定期对全市应急物资及设施设备采购进行监管,规范采购行为,并及时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救灾资金安全,物资管理发放规范有序。按照本级上年度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合理安排列支采购救灾物资经费,探索建立救灾资金自然增长机制,当救灾预算资金不足时,财政部门及时安排的预备费重点用于灾后临时性生活救助。
三是建立救灾场所应急保障机制。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充分利用人防工程、学校操场、福利机构,体育场、广场、停车场等空旷地等作为临时安置点和避难场所,设置明显的应急疏散标识或指示牌,配备必要的救灾物资和消防、安全器材或救生工具,定期加强检查,确保器材使用安全。同时加强避灾安置场所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四是建立救灾物资采购代储机制。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集中采购应急救助物资。通过与生产厂家、超市等签订救灾物资紧急购销协议、建立救灾物资名录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应急救灾物资保障机制。每年进入主汛期前,提前在市救灾储备中心仓库储备救灾物资。适时启动救灾物资补充机制,及时采购救灾物资、及时补充入库。
五是建立救灾物资协调运输机制。由民政牵头,与交通、公安、卫生、商务等部门签定救灾物资储备运输、管理协议,明确责任人,确保救灾所需物资及时安全运抵受灾地。加强应急值班,做好紧急调拨物资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一旦灾害发生,救灾物资能够迅速调拨、准时起运,保障救灾物资以最快的速度运往灾害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