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天岗湖生态环境 泗洪检察建议推水污染专项治理

17.12.2014  13:31

  “受污染的天岗湖湖面已经得到整治和恢复,周围村民饮用水问题得到解决,受损养殖户赔偿款也已到位。”日前,泗洪县检察院检察长吴杰听完汇报后,心里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

 

  今年7月底,泗洪县遭遇历史罕见的特大暴雨,天岗湖湖水出现严重污染,湖面漂浮大量死鱼,周围村民出现饮用水困难。事故发生后,网络出现“疑似泗洪境内企业排污,致天岗湖水域鱼类大面积死亡”的网贴,造成较大负面影响。了解到该情况,泗洪县检察院迅速派干警赶往事故现场,对湖面及周边污染情况进行拍摄、走访、调查原因。

 

  8月4日,该院分别向县农委、县环保局和县水产局三家单位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得到三家单位高度重视。

 

  经调查,该污染系因天岗湖上游三家养殖企业排污渠及贮存池内养殖废水和村庄、农田沟渠内长期储存农业面源污水被暴雨冲刷流入天岗湖水体造成。根据调查结果,该县环保局对三家企业分别处以8万元、10万元、10万元的罚款并要求限期整改。

 

  在该院的积极推动下,9月16日,泗洪县环保局、县农委、县水产局与安徽省五河县环保局、县畜牧水产局、武桥镇政府联合组成执法组,对天岗湖周边乡镇泗洪县上塘镇、天岗湖乡和安徽省五河县武桥镇的围网养殖情况进行现场联合执法,明确专人对养殖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并建立了跨省信息通报、监测、检查和应急处理机制,努力保障天岗湖自然生态环境。

 

  截至目前,该院共办理督促履行职责案件13件,均被采纳,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