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病床前的庭审
14.11.2015 00:17
本文来源: 检察院
近日,天宁区检察院会同天宁区法院,在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某病房开庭审理了张某盗窃案。
被告人张某因患肝癌被取保候审住院治疗,在其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到医院对张某进行讯问及送达法律文书,并详细询问了张某的病情。庭审过程中,检察官通过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等证据指控被告人犯盗窃罪。法庭当庭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两年。
本次庭审充分体现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更彰显了检察工作的人文关怀,做到了合法、合情、合理办案,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本文来源: 检察院
14.11.2015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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