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大气污染43家企业限产4个月

06.11.2015  08:16

  

  

  《南京市冬春季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管控方案》4日发布,首次将空气质量一级管控作为城市常态管理。今年11月至明年2月,不论空气质量有无达标,持续执行空气质量一级管控,43家重点排放企业限产15%或阶段性停产。在这4个月期间,空气质量指数若高于200并有持续趋势,启动二级管控。

  南京市环保局污染防治处处长郭健介绍,在南京青奥会的大气环境保障方案中,空气质量指数达100,才启动一级管控。而此次管控期间,即便空气优良、未达污染状态,依然要实施一级管控,以努力减轻大气环境压力,减小空气污染程度和范围。本月起全面实施的一级管控包括12条举措:金陵、扬子、南钢、梅钢等43家重点排放企业实施限产15%或阶段性停产;对措施不落实或不达标的停工整治,对停工工地裸露土方及易扬尘物料实行全覆盖;增加道路保洁频次,主次干道每日不少于一次冲洗、三次洒水、二次清扫;气象部门加密会商,提前48小时提出预警建议,适时实施人工增雨等。

  在11月26日-11月29日和12月7日-12月15日两个时间段,实施二级管控,保障南京马拉松赛事和国家公祭日等重大活动空气质量整体达标,争取PM10、PM2.5等主要指标日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管控期间,若预测未来24小时空气质量指数超200,且有持续趋势,追加实施二级管控措施。二级管控在一级管控的基础上,增强8项措施。比如,对全市43家重点排放企业减产30%或阶段性停产;除市政重点工程外,全市范围内工地全部停工;禁止拖拉机、三轮汽车、农用车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入主城和绕城公路(社会保障车辆除外);禁止外地高污染客运车辆进入南京。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颜 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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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项贤军、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