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召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第八次会议

17.08.2016  11:34

  

  8月16日,盐城市召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第八次会议,研究部署下半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副市长葛启发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秘书长张步胜主持会议。盐城市环保局局长周俊通报上半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副局长孔令逸参加会议。

  今年以来,盐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情况总体较好,大气治理重点工程项目推进有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葛启发指出,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全面落实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特别是各地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职能部门协同推进。要充分发挥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和推进作用,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环保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按照省统一要求,建立健全日报告制度,不断强化监测预警,抓紧完善应急预案,保证空气质量一旦急剧恶化,立即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适时对重点废气排放单位采取限产限排措施,确保空气环境质量。 

  葛启发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工作责任。环保部门要加大对火电、钢铁、化工、水泥等行业重点企业的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要加强对施工工地、码头、堆场等场所的环境监管,凡环保未达要求和易产生扬尘的建筑物拆除、爆破、破碎等作业一律停止施工。发改部门要严控煤炭消费增长,优化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使用比例。经信部门要加大落后产能、过剩产能淘汰化解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确保通过省级评估验收。城管部门要强化道路机扫、保洁,加大机械化清扫、道路洒水频次,严查渣土车抛洒滴漏,确保道路清洁。公安部门要加快黄标车、老旧车辆的淘汰进度,确保全面完成省下达的指标。

  葛启发要求,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将研究制定专项督查方案,指定相关部门分片包干到各县(市、区),驻点督查指导,落实包保责任,各地也要参照市里做法加强督查,形成层级督查体系。市政府将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今年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力度,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因任务未完成或履职督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全力以赴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确保空气质量在全省继续保持领先。

  会上,滨海县、大丰区和市开发区分别作表态发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及环保局局长和市直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