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大学招生处原处长蔡荣生受审当庭认罪(图)
人民大学招生处原处长蔡荣生受审
被控受贿2330万余元 当庭认罪
昨天,南京市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原处长蔡荣生受贿案。在昨天的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至2013年间,蔡荣生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在招录考生、调整专业等事项上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30万余元。蔡荣生表示认罪悔罪,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现代快报记者 顾元森
庭审直击
蔡荣生被控受贿2330万余元
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至2013年间,蔡荣生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在招录考生、调整专业等事项上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30万余元。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5年至2013年间,被告人蔡荣生利用其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处长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接受永华香港集团董事长王某等人的请托,在招录考生、调整专业等事项上为王某之女等44名学生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王某等30人给予的财物共计2330.8074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蔡荣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公开资料显示,蔡荣生今年50岁,本科毕业于清华大学,后于2002年在人民大学商学院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12年7月,蔡荣生被评为“全国就业先进工作者”,还曾发表多篇论文并获奖。有媒体援引人大学生的话称,蔡荣生平时为人较有气场。从2010年开始,网上即有大量的举报材料指向蔡荣生招生腐败,利用自主招生、提前录取等机会收受贿赂。另有消息指出,蔡荣生至少在7家公司兼职。
蔡荣生认罪悔罪,当庭未宣判
据了解,2003年,教育部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中启动自主选拔录取改革后,中国人民大学成为改革试点之一。就在改革的这一年,蔡荣生出任该校学生处处长、就业指导中心主任。两年后,蔡荣生任招生就业处处长。据中国人民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显示,学生可以通过自荐和校荐两种方式参加自主招生。考试、面试都通过的话就可以确认入选资格,适当对高考成绩予以减分录取,750分制标准下最高可减少50分。
事实上,很多学生和家长一直都心存疑虑,似乎高校自主招生成了一小部分人的“特权”。不少人提出质疑,为何不能将招录人员的成绩、名单和信息予以公布?对此,一位高校老师称,“学校和学院都有一定的补录名额,破格和补录是在最低分数线公布之后进行的,没有公开申请程序,只是凭无从得知的‘标准’圈点录取对象。”蔡荣生受贿一案,揭开了高校“自主招生”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
在昨天的庭审中,被告人蔡荣生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定性均不持异议,并表示认罪悔罪。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相关案件
涉嫌向蔡荣生行贿的案件将进入审判程序
另据记者了解,涉嫌向蔡荣生行贿(介绍贿赂)的另两起案件即将进入审判程序。
9月7日,南京市检察院发布消息,南京秦淮区检察院近日对王莱、崔维宁提起公诉。其中,王莱涉嫌介绍贿赂罪,崔维宁涉嫌行贿罪、介绍贿赂罪。
秦淮区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8年至2013年间,被告人王莱请托蔡荣生,利用其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处长的职务便利,为8名学生在入学、调整专业等方面提供帮助,并将请托款转交给蔡荣生。
2012年至2013年间,被告人崔维宁为其女儿谋求支教推免研究生资格,向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处长蔡荣生行贿,数额巨大。2006年至2013年间,被告人崔维宁请托蔡荣生,利用其职务便利,为11名学生在入学、调整更改录取专业等方面提供帮助,并将请托款转交给蔡荣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