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勇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 要求大力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
9月17日下午,省长李学勇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明确要求,大力推动绿色发展,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努力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路子,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认真学习了9月11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和新要求,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努力建设“强富美高”的新江苏。
会议审议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会议认为,“十二五”以来,我省坚持把生态文明作为科学发展的重要标杆,出台了省级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和生态红线保护规划,积极构建生态补偿机制和绿色发展评估机制,突出抓好大气、水污染防治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空间保护、经济绿色转型、环境质量改善、生态制度创新等取得积极进展,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取得明显成效。此次制定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到2020年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及五个方面多项定性定量指标,明确了严格红线管控、突出节约优先、加快转型升级、强化污染防治、加强保护修复、坚持统筹发展、深化改革创新、倡导绿色生活等八项重点任务。会议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始终坚持生态优先方针,大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逐步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积极探索绿色发展新路子,加快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努力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会议强调,要立足当前,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认真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我省“水十条”,加强秋冬大气污染防治,确保完成今年和“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要着眼长远,牢牢把握《实施意见》确定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守住红线,抓好转型,健全制度,推动我省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会议要求,对《实施意见》作出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省委常委会讨论。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指导意见》。会议指出,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是商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降低市场主体设立门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重要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和配套政策,深入推动市场准入便利化。要切实转变职能、提高服务效率,坚持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充分释放市场活力,以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