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检察长出庭公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

07.05.2015  11:24

   

  “我愧对组织和上级,更无颜面对我的老母亲……我认罪!”4月28日,在法庭上,被告人孙玉亮低头悔罪。该案是大丰市检察院分管公诉的副检察长顾兴俊今年出庭公诉的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孙玉亮系大丰市南阳中学校长,2007年至2014年间,其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23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28000元。该案移送审查起诉以后,该院决定由顾兴俊副检察长出庭公诉。出庭前期,顾兴俊副检察长仔细阅读卷宗材料,参与讯问了孙玉亮,召集公诉科全体成员研讨了案情,指导制作了起诉书,并对出庭预案的制作提出明确要求,为该案的庭审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庭审中,顾兴俊副检察长向法庭宣读起诉书,讯问了被告人,进行了举证和质证并就本案犯罪构成、社会危害性及其引发的思考等发表了公诉意见。在揭露犯罪的同时,彰显了对被告人教育、挽救的刑事司法政策,被告人孙玉亮亦当庭表示认罪。

  庭后,参加旁听的公诉干警庭从形象仪表、语言表达、讯问询问、举证质证、辩论应变、公正执法、法治宣传等七个方面进行了评议,大家一致认为本次出庭公诉人形象好、气质佳,思维严谨,讯问到位,论证丝丝入扣,公诉意见发人深省,答辩应变能力强、有针对性,充分展示了公诉人良好的职业形象,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陈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