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官员夜总会不雅照地点被揭露 包厢费近6000元
网上曝出的林宗辉在夜总会的不雅照
□东快记者陈木易李欢腾文/图
昨日,由一组不雅照引发的“官场设局”,“书记自证清白”、以及“副局长借招标之名,肆意索贿”等等,引发社会舆论的震动。涉事者福州晋安区房管局副局长林宗辉深陷“夜总会不雅照片门”,经该区纪委初步核查之后,不雅照网帖情况基本属实,已被停职处理(详见本报昨日A4版)。
但是否如神秘举报人庄姓人士所述,林宗辉涉嫌嫖娼、索贿以及违规招标等,晋安区新闻中心至今未就此事作出回应。此外,东南快报记者根据知情人士提供的信息,在福州五四路上,找到了疑似林宗辉被拍不雅照的夜总会。
记者探访内部布局相似度极高消费水平也相近
昨日下午,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向东南快报记者透露了不雅照中夜总会的相关信息。
按照该人士的提示,昨晚7点,记者找到了位于福州五四路上的这家“索菲斯名爵会所”。在会所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记者进入到两间暂未有客人在的大号包厢。
期间,记者发现,沙发椅以及茶几的金属装饰物、椅角等细节,与不雅照中的几乎一模一样。此外,包厢的整体装修、布局、壁画以及地砖风格等等,相似度极高。该工作人员告知,该大包厢的包厢费近6000元。该工作人员提供的酒水价目单,记者发现大部分的酒水单价均高于市场价5-6倍左右,会所内陪侍服务员的价格在500元左右。
记者根据照片中,林宗辉当时所在包厢的人数(估计15人),以及预计所需4位陪侍和两名包厢服务员向工作人员报出需求。经过会所工作人员的粗略计算,总体消费接近1万元,与林宗辉当时的消费水平接近。不过,该工作人员也在介绍中强调,陪侍只是陪酒。
随后,记者欲向该工作人员核实林宗辉是否确实有在该会所消费,以及猥亵陪酒女一事,工作人员一开始表示愿意配合,并表示将相关图片交由领导进一步核实后,会主动回应和澄清。但在等待1个多小时之后,本由该工作人员接听的电话竟被多次转接至总机。截至记者截稿时,该工作人员始终未作回应。
记者拍摄的夜总会与不雅照被拍地点相似度极高
林宗辉又名林友法是否索贿相关部门仍未回应
之后,东南快报记者将在内部拍摄到的照片发给林宗辉副局长,并发百度私信给举报人庄姓人士,但未得到两人的任何回应。
此外,东南快报记者还了解到,林宗辉竟然有两个名字。其中在组织上任命的名字叫林宗辉,但身份证名字却叫林友法,在房管局内的工资卡也是林友法。此外,庄某在举报信中称,林宗辉要求其进行汇款的账号户名,也是林友法。
据了解,林友法是其曾用名。但就此事,晋安区房管局的郭孟营未对本报记者进行正面回应。
林宗辉为何会在危急关头将党委书记郭孟营扯到台面?晋安区纪检部门也只对不雅照一事作出回应,并未对其索贿、嫖娼、违规招标等事的调查作出回应。此外,党委书记郭孟营自称早在今年11月就已经收到类似举报信,缘何直到网帖曝光才对林宗辉进行初步调查和处理?林宗辉是否就已犯有类似“前科”?
昨日,东南快报记者也就上述疑问向晋安区新闻中心提交采访申请,但未得到回复。不过,该新闻中心的相关人员表示,目前庄姓人员的身份仍旧是谜。
律师说法《公务员法》对政府官员的私生活有明确的约束
“《公务员法》对政府官员的私生活有明确的约束。”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丁兆增在受访中说道,官员作为公权人物,如果生活腐化堕落,不但会带坏整个社会风气,也会严重损害政府在民众中的威信,还会不可避免地诱发官员其他犯罪行为的发生。官员作为公权人物,其私生活与普通人不同,由于他们的言行具有社会示范效应,所以同样的生活腐化,其产生的危害也远较后者为大。
同时,作为党员身份,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嫖娼、卖淫,或组织、强迫、介绍、教唆、引诱、容留他人嫖娼、卖淫,或者故意为嫖娼、卖淫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此外,索贿、违规招标轻则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党纪,重则涉嫌犯罪,应用《刑法》进行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