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多部门联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13.01.2016  13:15

  用工实名制 工资按月发 失信遭惩戒

  新华报业网讯 昨日,省人社厅联合各相关部门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我省多部门联动协作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情况,会上解读了最新出台的《关于治理全面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和《建立严重欠薪失信行为联动惩戒机制的意见》。

  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局副局长、省劳动监察总队总队长经洪斌介绍,省人社厅会同省综治委、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联合针对我省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现状,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重点建立实名制用工管理、农民工工资单独支列、银行定期代发农民工工资等三项制度,切实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

  众所周知,建筑施工等领域农民工工资发放,长期存在着平时只发生活费、年底发工资的习惯。今后,施工企业必须对农民工实行实名制管理,必须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到住建、交通、水利等主管部门办理实名制管理登记手续,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农民工实名信息,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农民工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施工企业应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还应为农民工申办个人工资账户和银行卡,或开通农民工社会保障卡的银行卡功能,委托银行按月将农民工工资汇入其个人工资账户。

  会上,还发布了《建立严重欠薪失信行为联动惩戒机制的意见》,该意见明确指出四种严重欠薪行为将被多部门联动惩戒,包括:用人单位连续拖欠劳动者工资两个月以上或者累计拖欠达三个月以上拒不改正的等。(经济报记者许雯斐)

编辑: 莫小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