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将多部门联动惩戒四类严重欠薪行为
24.12.2015 11:57
本文来源: 江苏音符
从2016年1月1日起,江苏将率先建立严重欠薪失信行为联动惩戒机制。四类严重欠薪行为的行为人,将被列入“黑名单”,省人社厅、省信用办、省编办、省住建厅、人行南京分行将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采取联动惩戒措施。
据了解,四类严重欠薪行为包括:用人单位连续拖欠劳动者工资二个月以上或者累计拖欠达三个月以上,且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失信行为达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事追诉标准的;建设工程项目发包人或总承包人因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造成承包人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依法应在未结清工程款范围内先行垫付工资但拒不垫付的;建设工程项目发包人或总承包人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或分包人拖欠劳动者工资且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一旦出现这四类行为,欠薪单位和欠薪自然人,也就是欠薪单位的法人代表、直接负责人,非法用工主体的经营人、责任人和建设工程项目的承包人、分包人,都将被纳入“黑名单”。
记者了解到,严重欠薪失信信息的认定,将由江苏各级人社部门作出,纳入“黑名单”后,省人社厅、省信用办、省编办、省住建厅、人行南京分行将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采取联动惩戒措施,在日常监督管理、采购招标、评先评优、信贷支持等工作中,对其进行制度性约束,限制其参与政府主导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等。
同时还将通过社会公示,为劳动者和经营者与其招工行为或交易行为提供信用信息参考,使其增加经营成本和失信成本。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要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徐岑)
本文来源: 江苏音符
24.12.2015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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