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税多措并举切实做好税收执法大督察工作

31.03.2017  16:14

  近期,为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地税局有关税收执法大督察工作部署,南京地税局多措并举,在全市地税系统稽查系列开展了税收执法大督察工作,目前进入全面自查阶段。

  一是明确督察对象。以2016年所有落实的制度、审结案件为督察对象开展自查,自查面达到100%;围绕上级明确的10项内容,重点对打击偷骗税、精准稽查严惩违法情况开展自查。

  二是科学组织分工。成立由稽查局局长任组长的大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部门具体职责,召开大督察工作布置会部署大督察相关工作;除有关案源情况由职能科室自查外,抽调各部门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分工对2016年审结的所有案件进行全方位检查。

  三是统一检查要求。对检查组成员开展查前专业培训,明确检查重点、检查标准、实施步骤等,做到统一口径;督察内审科在自查过程中全程跟踪,做好过程记录。

  四是跟踪整改落实。各部门按周上报大督察自查情况,并对涉及的单项督察项目形成专题报告;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建立整改台帐,逐条落实整改措施,确保自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提高案件审理质量、规范稽查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