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淘宝代运营"案开审 80多团伙成员被仪征检方依法起诉
想开网店却没有货源怎么办?不会装修又雇不起“店小二”怎么办?这些都不是问题,只要找到一家淘宝代运营公司,选定一款“服务套餐”,就会有专业导师“手把手”教你开网店……然而,如此专业的代运营公司其实是家“诈骗公司”,江苏仪征一小伙信以为真结果被骗2.8万元。
案发后,江苏仪征警方展开侦查截至今年12月初该团伙共有110多名犯罪嫌疑人被抓或主动投案。因案情重大、涉案地区广、涉案人数众多,该案被公安部列为挂牌督办案件。12月19日上午,经江苏省仪征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其中80人在仪征市法院同堂受审,被指控诈骗作案共计1500多起,诈骗金额共计1300多万元。
回放
请人代运营网店被骗
警方跨省端掉骗子公司
仪征小伙小林(化名)今年29岁,是个上班族,工作时间主要集中在上午,下午比较闲,他就想在淘宝网上开一家网店。去年5月的一天,小林在新浪微博上看到杭州巴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威公司”)发布的一个淘宝代运营招商广告,该公司营销团队能为客户提供开网店指导、店铺装修、营销推广培训等一站式服务。
小林很是心动,与对方取得联系。巴威公司的网店指导老师何老师表示,巴威公司有自己的服装加工厂,客户加盟该公司能够拿到一手货源,客户只要交服务押金,具体有5种套餐可选:旗舰型3680元、专业型5800元、核心型9800元、VIP型16800元、定制型28800元。公司承诺帮店主代发货、打理淘宝店铺、保证店铺的销量和服务,加盟该公司的客户每月能有4000元到7000元的稳定收入。
小林半信半疑,提出跟对方视频聊天,看看该公司的实际情况。在视频中,小林看到,该公司有许多员工在上班,墙上挂着营业执照等证件,还有许多荣誉奖牌。认为该公司规模大,且比较正规,就选择5800元的套餐。小林网店开张后,只做成一单生意,为提高网店信誉、吸引顾客,在何老师的建议下,小林补缴了2.3万元押金,升级为公司的VIP加盟商,店铺交由公司“总监”刷信誉。几个月后,店铺仍是“菜鸟级”,一单生意也没接到。小林想要退出加盟,没想到,对方却以各种理由拖延,甚至不再理睬他。
去年10月20日,小林上网查了一下巴威公司,发现网上有很多举报该公司诈骗的帖子,小林向仪征警方报案。次日,仪征警方对此案立案侦查,但巴威公司已解散。通过侦查,民警锁定了该诈骗团伙成员在浙江的活动场所,并于今年1月初展开抓捕行动。
截至今年12月初,共有110多名犯罪嫌疑人被抓或主动投案。因案情重大、涉案地区较广、涉案人数众多,该案被公安部列为挂牌督办案件。
庭审
80人中5人是“高管”
部门分工协作实施诈骗
昨天上午,仪征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王某某、段某、贺某等80人出庭受审,其他人员被另案处理。
经查,80名被告人,40名男性,40名女性,他们分别来自湖北、江西、浙江、安徽、四川等14个省,其中有4对夫妻。80人中,19人是“80后”,61人是“90后”,年龄最大的32岁,最小的20岁。
据交代,王某某、段某、贺某和郑某(在逃)原本是浙江一家公司的员工,该公司的“经营模式”就是打着“淘宝代运营”的幌子行骗。2014年8月,王某等4人熟悉这种诈骗模式后,辞职开始合伙“创业”,注册成立了巴威公司,公司设有广告部、销售部、售后部、财务部四个部门,王某任法人并负责售后,段某任销售部主管,负责培训、管理销售人员;贺某任广告部主管,负责通过新浪微博等网络平台投放虚假广告;郑某任监事。除财务部外,其他3个部门直接参与诈骗作案。
作案过程中,分工明确,相互协作,广告部主要是通过新浪微博等网络平台投放虚假广告,为销售部人员直接实施诈骗提供客户“资源”,销售部具体实施诈骗,售后部主要负责配合、策应销售人员对被害人实施诈骗,当诈骗得手后负责稳住、拖延被害人,为销售人员进一步实施诈骗提供条件。
2015年8月,时某、王某与王某某、段某、贺某及郑某等人共同出资注册成立了杭州尤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作模式与巴威公司相似,由时某任公司法人,王某任监事,两人负责该公司的日常管理;王某某、段某、贺某及郑某负责该公司的广告投放、售后服务并参与收益分配。
培训员工网上行骗
共计发展了5500名客户
公司成立后,王某某等5人先后招聘本案的另外75名被告人及其他涉案人员为销售人员,组织公司内部所谓的“话术”培训,销售人员通过公司发放专门的微信号、QQ号,向被害人发布虚假的公司荣誉、“阿里巴巴”授权书、公司工厂、公司发货图片等,以提供网店代运营服务为名,假借收取服务费、押金、升级套餐等名义骗取被害人财物,并承诺达到一定销量即退还所交钱款,诱骗被害人购买该公司的服务套餐。
客户购买服务套餐后,销售人员便采用发虚假销量图、搞优惠促销、假“推广”、“假拍”等欺骗手段迷惑被害人,诱骗被害人继续购买升级服务套餐。所谓的“假拍”就是公司员工伪装成真实客户,到被害人淘宝店铺内下单,让被害人误以为这种代运营能招来生意。在作案过程中,销售人员会与被害人签订所谓的“运营服务合同”,同时公司售后客服为被害人提供网店通用模板、“刷单”、“刷钻”等服务用以迷惑被害人,让被害人无法辨别自己是否被骗,从而达到非法占有被害人钱财的目的。
该公司相关数据显示,截至案发时,该团伙已利用上述方式发展“客户”共计5500多人,涉案金额共计4000多万元。但因种种原因,其中大部分被害人没有报案,无法联系取证。
根据现有证据,公诉机关认定,2014年8月至2016年6月间,王某某等人利用上述方式在全国范围内诈骗1500多起,骗得小林等1500多名被害人共计1300余万元。公诉机关建议,以诈骗罪追究王某某等80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及罪名,王某某等80名被告人均表示没有异议。因案情复杂、重大,法庭昨审理后,宣布休庭,未当庭宣判。
通讯员 赵颖颖 卜艳 吴庆平 记者 刘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