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志友纪念林“迁新居” 20年1300多人捐献遗体器官
16.11.2015 17:48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新华报业网讯 11月16日上午,在南京市岱山南麓西天寺墓园内,南京市红十字会在这里举行《南京市遗体和器官捐献条例》颁布暨南京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林迁建落成仪式,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省红十字会领导及南京市红十字会捐献遗体器官志愿者、家属等共计约800人参加活动。
据介绍,早在1996年,部分思想开明、观念先进的南京市民自发倡导去世后捐献遗体和器官用于医学研究事业、移风易俗推行殡葬改革。同年,由南京市政府推动成立了遗体捐献者组织“南京市红十字会捐献遗体志愿者之友”。该组织成立以来,共有7000多位市民报名参加,已有1300多人实现捐献,这其中包括省部级干部、中科院院士、佛教界人士等。
为了弘扬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南京市红十字会曾两次为捐献者建立缅怀纪念的场所,即“志友纪念林”。由于捐献者越来越多,原有的纪念林场地面积已无法满足刻名和开展纪念活动的需要,经过有关的批准及近3年的精心策划和紧张施工,近日终于在今年顺利完工。纪念林整体占地1万平方米,是目前所知全国占地面积最大,设计水平较高,少数几个由政府划拨土地专门用于遗体器官捐献事业的纪念场所。
今天,《南京市遗体和器官捐献条例》正式颁布,规定今后捐献器官和遗体者亲属如果生病需要器官移植的话,可优先获得其它捐献者的器官;而且对器官和遗体捐献者,在其遗体运送、火化等环节优先给予便利。据悉,这是目前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将遗体、人体器官及人体组织捐献三项工作同时合并规范的地方法规,是南京市遗体器官捐献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仲崇山
编辑: 金勇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16.11.2015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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