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干部外逃前有征兆 对有倾向的要早报告
中纪委网站7月3日刊发“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系列文章之五 《追逃防逃两手抓》。全文如下:
“未雨绸缪”胜过“亡羊补牢”。国外要“织网”,国内还要“筑坝”。要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牛鼻子”,坚持追逃防逃两手抓,在加大追逃力度同时,做好防逃工作,打牢基础、扎紧篱笆,抓紧构建不敢逃、不能逃的有效机制。
腐败分子携款外逃,暴露了组织管理和干部监督上的漏洞。与其等到人跑出去了,钱已卷走了,再费九牛二虎之力去追,不如把功夫下在平时,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做好预防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这样才能赢得工作主动。要及时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了解最新动态,对关键岗位人员多警醒,对苗头性问题多过问,对有外逃倾向的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不让企图外逃的腐败分子在错误道路上越走越远。
完善防逃措施,筑牢防逃堤坝。腐败分子想要外逃,不可能悄无声息,没有任何动静。干部外逃前,其拥有的身份证护照情况、出入境次数、家属亲人的工作和生活状况、家庭财产变动等都会有征兆。要严格执行党员干部护照管理、出入境审批报备制度,认真落实对配偶子女移居国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相关管理规定,定期开展“裸官”清理,做好对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的抽查核实。各部门不能各自为战,要协调配合,加强分析研判,发现干部可能外逃的蛛丝马迹,及时启动防范措施。党的纪律审查、执法和司法机关查办案件也要设置防逃程序,不能在党纪立案和司法立案前出现管控“真空”。对重点对象要及时采取监控措施,让企图外逃分子“触网”回头。要加强反洗钱工作,切断非法资金的外流渠道,冻结腐败分子在国内的动产不动产,断了财源,堵住赃款外流渠道。
人跑了、账款转移了,党委、纪委及相关部门都有责任。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落实追逃防逃各项任务部署。发现有严重违纪情节的干部企图外逃要立即报告、迅速处置,该采取措施的就要及时采取措施,该执纪审查的就要尽快审查。如果能发现的问题却没有发现,发现了问题不报告或采取措施不及时,都是失职失责,必须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国内国际关注度高,关乎党和国家的形象,关乎人心向背。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向党中央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鲜明态度看齐,向全面从严治党的顽强意志品质看齐,再接再厉,不断扩大成果,坚定广大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信任和信赖,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之一
决不让腐败分子躲进避罪天堂
深入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党中央惩治腐败、维护党纪国法尊严的坚定决心和顽强意志品质,深得党心民心,巩固了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当前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目标任务没有变,追逃防逃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决不能让腐败分子躲进“避罪天堂”。
党中央对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三次、五次、六次全会,都对加强国际追逃追赃作出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把惩治腐败的天罗地网撒向全球,让已经潜逃的无处藏身,让企图外逃的丢掉幻想,这彰显了我们党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专门听取追逃追赃工作汇报,实施强有力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无论出访还是参加国际会议,走到哪讲到哪,同有关国家领导人讨论加强追逃追赃合作。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及其相关单位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取得重要追逃成果,向腐败分子发出断其后路的强烈信号,警示外逃者迷途知返、投案自首,震慑企图外逃的人断了念头、放弃侥幸。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已成为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重要一环。
过去一个时期,腐败分子携款外逃事件时有发生。有的理想信念动摇,与党离心离德,一边大搞贪污贿赂,一边筹划着外逃。有的腐败分子先做“裸官”,把家属子女和财产转移到国外,一有风吹草动,就脚底抹油、逃之夭夭。有的逃到国外,开豪车、住豪宅,挥金如土、纸醉金迷,过起奢靡生活,一些富人区成了他们的聚居区。有的跑出去还不甘寂寞,当上侨领,掺和当地政治。有人外逃后,摇身一变,“衣锦还乡”,以外商身份回国搞投资,影响十分恶劣。党员干部携款外逃,就是叛党叛国,严重损害党和国家形象。腐败分子偷走了国家和人民的钱财,人民群众痛恨至极。不将他们缉拿归案、绳之以法,党纪国法不容,党和人民决不答应。
追逃追赃要算经济账,更要算政治账。外逃腐败分子带走的大量资金,都是老百姓的血汗钱,决不能让他们肆意挥霍,要千方百计尽早追回来,为国家和人民挽回损失。即使带出去的赃款糟蹋得差不多了,也得把人弄回来,依照党纪国法给予严惩,给人民群众一个交代。要用有力的行动证明,海外不是法外,外逃不是出路,外国决不是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不可能一跑了之、一了百了。
“天网2016”已经全面启动,这是贯彻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部署的具体行动。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管腐败分子跑到哪里,跑出去多久,都要一追到底。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一定将其追回来绳之以法,5年、10年、20年都要追,尚有一人在逃,追逃追赃就决不停止。
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之二
占领道义制高点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我们进行的反腐败斗争,开展的国际追逃追赃,顺党心合民意,是正义之战。无论是对内还是对外,都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理直气壮,占领道义制高点,牢牢把握主动权和话语权。
去年以来,我们启动“天网行动”,集中公布100名涉嫌犯罪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的红色通缉令,将一批外逃多年的犯罪分子缉拿归案,国内外高度关注、反响很好。我们主动提出一系列反腐败国际合作倡议,呼吁构建国际反腐新秩序,要求一些国家不要成为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原来有的认为那些腐败分子是他们手中的牌,现在却都成了手里的烫山芋。中国的追逃追赃工作在国际上赢得了话语权和主动权。
加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要进行坚决的外交和舆论交锋。过去,在国际上有人总想用反腐败问题来拿捏我们,采取“双重标准”,一方面拿外逃腐败分子做文章,给所谓的“制度污点”找证据,乘机对我搞抹黑攻击;另一方面又以法律和人权等为借口,客观上为腐败分子提供庇护所,对他们带去的黑金来者不拒。必须打破这种“双重标准”!反腐败是政治,但不能政治化。腐败分子偷走了国家和人民的钱财,是盗窃犯。他们通过伪造证件、非法出入境等违法手段逃出去,是彻彻底底的刑事犯罪,无论中国和逃往国家的法律,还是相关国际法都是不能容忍的。要摆事实、讲证据,揭露他们违纪违法、逃避惩罚的真实面目,让人们知道这些人的劣迹,使之成为过街老鼠,无论跑到哪里,都会被人戳脊梁骨、无法安生。
落后就要挨打,失语就要挨骂。开展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就要一边干一边说,加强宣传舆论工作。要主动发声,讲好中国故事,讲好中国共产党坚决惩治腐败的故事,向全世界阐述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反腐败主张;有组织、有计划地做好对外传播,在国际舞台上主动发声,积极宣传我国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效,增强国际话语权。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不了解别国情况,不把外国法律法规和国际规则研究透,就无法有效开展反腐败国际交流与合作。要加强国际反腐败问题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当前世界各国反腐败最新动态,研究分析腐败分子集中逃往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加强我国追逃追赃配套法规制度建设,研究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细化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程序,实现国内法律与国际规则的有效衔接,为国际追逃追赃提供法律保障和制度支撑。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在开放环境中推进反腐败斗争,就要透明自信、有理有据,利用各种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宣示我们惩治腐败的决心和立场,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创造有利的国际环境和舆论氛围。
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之三
对象在国外 基础在国内
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涉及国内国外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加强统一领导,打牢基础工作,做到数字准、情况明、底数清,才能掌握主动,抓出成效。
过去追逃追赃工作面临的最突出问题,就是底数不清。到底有多少人外逃了,怎么出去的,最后逃到哪里去了,带走了多少钱,通过什么渠道转出去的,近况怎么样,都了解得不清楚,甚至一无所知。有的人“神通广大”,有多个名字和多张身份证,办了多本护照、港澳通行证,跑出去神不知鬼不觉,像从人间蒸发了。有的外逃了,社会上议论纷纷,组织上仍浑然不知。有的拿着贪污受贿来的不义之财,在国外开公司做生意,甚至当上侨领,成了公众人物,组织上却从不掌握。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到了何种程度,由此可见一斑。
开展国际追逃追赃,对象在国外,基础在国内,首先在摸清底数。如果自己都是一本糊涂账,又怎么能够主动出击。只有把数字搞准确,把工作做扎实,追逃追赃才会有底气、更硬气。十八大以来,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制定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外逃信息统计报告制度,从中央到县一级层层建立外逃人员数据库,及时更新、动态管理,基本摸清了底数,掌握了情况,为开展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夯实基础,打开了新局面。
加强基础工作要靠组织制度创新。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成立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建立省级追逃追赃机制,加大追逃防逃指挥协调力度,改变过去“九龙治水”,责任不清、协调不力的局面,整合了资源,形成了合力。各级党委要按照中央要求,将加强追逃追赃纳入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之中,健全集中统一、高效顺畅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追逃防逃重大问题,自觉服从服务于反腐败工作大局。各相关部门既要讲合作善协调,保持步调一致,又要分兵把守、尽职尽责,发挥各自优势,一级管一级,做到全国一盘棋。
基础工作要在做深、做细、做实上下功夫。天使和魔鬼都在细节中,加强基础工作是一个不断深化的无尽过程。要对外逃腐败分子历史上的问题进行大起底,人是怎么逃的,护照是怎么搞到的,钱是怎么转出去的,跑出去后是怎么生活的,诸如此类的细节问题,都要一一搞清楚来龙去脉,梳理出头绪。要对重点个案进行具体剖析、深耕细作,在此基础上加强系统研究,对掌握的情况做深入分析。既要从个案中发现外逃规律,有针对性地加强防逃应对;更要找到外逃背后存在的监管漏洞,改革体制机制,加强制度建设。
数字准、底数清、基础实,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夯实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国际追逃追赃能力和成效。
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之四
追逃追赃既是内政又是外交
腐败是世界毒瘤。没有一个国家、一个组织能够幸免、独善其身,敢保证自己绝对廉洁。在当今这个全球化时代,反腐败已经成为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难题,谁也不可能关起门来搞反腐,必须共同应对挑战。
外交是内政的延伸,反腐败追逃追赃,既是内政又是外交。现在,习近平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访,无论是多边还是双边场合,都主动设置反腐败国际合作议题,共同商讨反腐败追逃追赃,旗帜鲜明表达中国反腐败的坚定立场和态度,在政治上、道义上赢得主动。与此同时,党际交流也在不断深化。许多外国政党都对中国共产党反对腐败、加强作风建设的举措、决心和成效表示支持、赞许和钦佩,形成了更大范围共识,为反腐败国际合作拓宽了渠道。外交必须服从服务于内政。要树立世界眼光,既遵循国际规则,又推动形成国际反腐新秩序,积极参与国际相关规则制定,加快引渡条约、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等谈判、缔约、履约进程,把反腐败的国际“天网”织密织牢。
要突出重点,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增进理解互信。反腐败国际合作涉及立法、司法、执法等方方面面。不同国家的历史文化和现实国情不同,法律体系、司法制度、执法机制也有很大区别,对违法证据认定有不同标准,反腐败国际合作面临很多挑战和难题。目前,与我国签订引渡条约和刑事司法协助类条约的大多是发展中国家,而外逃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主要是西方发达国家,国际追逃追赃工作需要健全交流机制、畅通沟通渠道。要进一步加强与外逃腐败分子集中国家的协调与合作,明确表达我方主张,缩小分歧、寻求支持,拒绝为腐败分子提供“避风港”。
要开展务实合作,实现合作共赢。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北京会议通过《北京反腐败宣言》,更多体现了中国主张,实现历史性突破。要推动宣言落实,加强与国际刑警组织等国际组织的交流。积极主动地利用多边双边反腐败合作平台,强化与有关国家、地区司法协助和执法合作,健全合作机制,在交换信息、追缉在逃人员、追缴资产等方面建立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统筹用好政治外交、司法执法、国际组织和金融机构、律师媒体等境外力量,形成国际追逃追赃合力。
办好一个有影响的案件,胜过做千百个人的工作。如果跑出去的多,追回来的少,我们的工作就没有说服力,就难以形成强大震慑。要根据追逃追赃的主要方向和重点对象,综合运用警务、检务、外交、金融等手段,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捕一批腐败分子,劝返一批外逃人员,以成功案例坚定广大群众信心,带动追逃追赃工作整体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