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单价比最高备案价多了数百元 “赠送”的产权车位蹊跷变“购买”
业主质疑泰富嘉园开发商价格欺诈,物价部门成立工作组展开调查
合同承诺车位赠送。 结算总价里多出了车位费。 泰富嘉园小区。战斗摄
中国江苏网11月11日讯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白纸黑字地写着:车位赠送。但交房时,开发商却开具了5万元的车位发票。这让常州市武进区邹区镇泰富嘉园的业主们感到有点蹊跷,业主们到当地物价局一查后还发现,小区房子公示的单价与开发商的实际售卖的单价严重不符。泰富嘉园的400多位业主认为开发商此举涉嫌欺诈,已经向相关部门反映此事,常州市武进区物价部门表示已经成立工作组展开调查,目前,正在等省里答复。
实习生谢紫荷本报记者张战斗
蹊跷
“赠送”的车位
交付时多了购买发票
据介绍,2013年6月,泰富嘉园开盘之初,开发商推出“开盘当天送产权车位”的特惠活动,排队购买的人很多,摇到号的业主获赠一个产权车位,当时感觉很幸运。
业主吴康当时认购了一套127平方米的商品房,他一次性付款719057元,合同成交价为每平方米5630.38元,然而今年10月31日房子交付时,他发现拿到的发票上,房价变成了每平方米5228.23元,总价只有667698元,另外近5万元变成了购车位发票,和他同样遭遇的业主还有很多。
昨日,记者赶到了位于武进邹区时代广场的售楼处采访,不少业主对记者诉称,感觉像是吃了苍蝇,开发商的做法不仅让他们恶心,更让他们来火。
业主刘先生去年6月买了11幢一套137.17平方米的房子,他出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显示: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6238.74元,总金额855678元。该合同第九条写明:“泰富嘉园首次开盘当日认购的业主,可赠送产权车位一个。”
2014年10月31日,房子交付时,刘先生在常州新建商品房房价公示网站上发现,泰富时代广场泰富嘉园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公示显示,他这套房子备案时的价格只有79万出头,平均下来每平方米只有5700多元,合同单价与备案的单价相差600多元。刘先生气愤地表示,他见到的购房发票上,合同成交总额变成了805768元,另有一张车位总价5万元的发票。
“车位明显不是赠送的,房子也贬值了。这简直就是赤裸裸地欺诈。”刘先生称,原本赠送的车位变成了5万元一个,前后不符。为此,刘先生目前拒绝拿房,一定要讨个说法。
离谱
业主签的合同单价
比最高备案价高了数百元
和刘先生相同的是,曹先生为他所买的房子实际支付了近87万元,物价局备案的这套房子总价是794979元。他的购房发票中也有一张5万元的车位发票。他们都认为自己被戏弄了。房子是大事,感觉遭受戏弄的业主将此事一传十,十传百,所有的买房业主都十分不满,合同单价远高于发票单价。而泰富开发商在去年开盘当日最大的噱头就是“赠送产权车位”,并且写到了当时的购房合同,当时如若放弃车位,小户型总价可以优惠2万,大户型优惠3万。而现在,原来的购房发票被换成了两张,一张是5万元的车位发票,另一张是贬值5万的总房价。
“开发商究竟在规避什么?为什么当初承诺的车位赠送变成了购买?”不少业主对此很是愤慨。
此外,业主们了解到,常州市对商品房销售价格实行备案制度,房企在申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之前,其所有商品房销售价格须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备案的销售价格为最高销售价格,在实际销售过程中如要突破备案价格,必须提前15天到价格主管部门重新备案。从常州新建商品房房价备案公示查询到,业主谈娟娟认购的编号为邹区时代广场12幢甲单元1201号商品房的备案价为每平方米5739元,其房子的合同成交价比规定的最高销售价备案价足足高出了300多元。
“一期的备案价比销售价每平方米多出400元-700元不等,二期和三期更是离谱,有的销售价比备案价高出了近千元,一户就多卖了十几万,这难道不是价格欺诈吗?”采访中,业主叹道。开发商竟然把赠送的车位偷换成是业主自买的车位来规避房产销售的相关法规,业主们要求开发商给一个解释!
傲慢
开发商拒绝发表意见
律师表示业主可起诉
昨日,记者在常州邹区时代广场售楼处采访,开发商一位姓潘的工作人员简单地表示,业主不满意的话,可以起诉开发商,至于其他方面,公司暂时不对外发表任何意见,也不接受采访。
据了解,武进邹区镇有灯具城和凌家塘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是常州西郊最繁华的乡镇之一。而泰富老总张中华是土生土长的当地人。当地居民把泰富老总当成了“老乡”,平时言谈间以其为自豪,很多人倾其一生积蓄甚至东挪西借和贷款买老乡建的房子。没想到,作为老乡的开发商会玩这么一招!
“开发商的行为明显违反了合同约定,业主有权维护自己的正当诉求。”常州多位律师表示,业主出钱购买的是商品房,车位属于赠送。业主应收集相关证据,起诉开发商。
权威
物价部门成立工作组
处理意见需等省里批复
据介绍,房价备案制度是要求开发商在首次开盘定价时,必须根据规定的时间提前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然后才可以向房管部门申请销售许可证。备案的价格将在房管部门的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布,这一价格即为该楼盘的最高售价,开发商不得擅自在销售中突破此价格卖房。
开发商以高于商品房备案价最高价的价格出售给业主是否违规?记者带着业主的疑惑联系到武进区物价局,据一位陈姓工作人员介绍,“物价局上周四接到业主投诉后成立了工作组展开调查,并已经将此事向省里汇报,因为相关适用的法律法规存在争议,最终的处理意见还要等待调查结果和省里的批复才能做出决定。”
当地政府部门正在调查此事。具体处理结果如何,本报将继续关注。
编辑: 廉昕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