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升级 滴滴再领15万元罚单

09.11.2017  10:48

        由于非法营运行为不减反增,近日,南京市交通部门再次向“滴滴出行”开出罚单,处罚金额也随之升级,总额达15万元。

        根据今年7月20日起实施的《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正式实施后,南京市交通部门启动专项整治,查处网约“黑车”。今年8月31日,针对滴滴出行平台大量车存在非法营运的行为,交通部门曾对滴滴平台开出5万元罚单。

        市客管处投诉处理中心主任郑辉昨天向记者介绍说,从7月20日开始到本月6日,交通部门共查处非法营运车辆449辆,其中有413辆挂靠在滴滴出行平台。执法数据显示,在第一次处罚后,滴滴并没有加强平台管理,非法营运行为反而有不断增加的趋势。在这个过程当中,平台还大肆招募外地车辆在南京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自8月31日开出首张罚单后,交通部门又梳理了10起案件进行立案,其中有5起是南京车辆、5起是外地牌照车辆。针对这种情况,交通部门对“滴滴出行”做出二次处罚决定,处罚金额也再次升级。

        “我们10月25日已经给滴滴公司下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在通知书里面列出了处罚金额,每起1.5万元,10起就是15万。”郑辉解释说,“按照网约车管理办法,处罚分为两个档次。第一个档次是每起5000到10000元,第一次开罚单,我们是按照第一个档次对滴滴平台进行处罚,但是处罚后没有明显改观,因此这次是按照第二个档次,也就是每起10000到30000元。经过综合考虑,最终做出了每起1.5万元处罚的决定。

        记者了解到,根据处罚决定书的要求,滴滴出行必须在11月17日前向主管部门缴纳罚款,如果逾期不缴,交通部门将按照规定对其加收3%的罚款,甚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交通部门相关负责人说,希望通过这两次处罚,让滴滴出行平台引起重视,合法合规经营。同时,外牌车辆在南京运营的行为将是执法部门下一阶段严查的重点。(钱红艳)

来源:  南京日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