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理政新实践·江苏篇】江苏新增试点纳税人迎来首个纳税申报日
全面“营改增”后,新增试点纳税人迎来首个纳税申报日
南京公司办理首笔增值税申报
南报网讯(通讯员苏国穗林国穗记者李子俊)昨天是我省全面实施“营改增”后,新增试点纳税人的首个纳税申报日。截至下午5点,全省共有9682户新纳入试点的“营改增”纳税人顺利完成首次申报,累计申报销售额67.5亿元,涉及增值税税款1.4亿元。
昨天上午9点,南京金龙蟠房地产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毛会计,在秦淮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成功办理了公司首笔增值税申报,涉及销售额154.4万元,应缴税款7.4万元。这也是我省首家上门申报成功的不动产租赁行业“营改增”企业。
“‘营改增’后,由于增值税实行‘价税分离’,在计税时必须把税金剥离出来,按照不含税价来计税,更加科学合理。”毛会计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原来按营业税征收的话,这个月要缴7.72万元的税,现在按增值税征收,一下子少交了3000多元。”
省国税局相关人士表示,此轮“营改增”,我省共有73.2万纳税人纳入试点。5月1日,新增试点纳税人陆续开出增值税发票,6月1日成功进行首次申报,实现了“营改增”两个关键节点的顺畅运行。
值得注意的是,按月申报的增值税纳税人申报期为每月1至15日,考虑到此次新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数量较多,省国税局对这些纳税人的首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延长至27日,即申报期为6月1日至6月27日。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跟踪辅导,确保每户纳税人顺利申报缴税。同时,全力做好各行业税负分析,确保所有行业纳税人税负只减不增,帮助纳税人更好地适应新税制,充分享受改革红利。”省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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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顾志铭、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