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分配管理办法出台

31.03.2015  17:27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级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管理,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厅和省财政厅研究并联合制定了《江苏省省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分配管理办法》。《办法》针对全省后备资源分配不均,资金结余地区结构差异大,使用效率低的现状,体现了省级部门对项目资金从分配向监管转变、市县部门从跑项目向做项目转变“两个转变”。《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新增费支出范围。资金分配逐步取消项目分配法,采用因素分配法分配至市县,对分配因素、因素权重、奖励措施、监督检查作出明确的规定。规定新增费主要用于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土地整治管理、耕地保护补偿相关激励等支出,同时,拿出部分新增费用于对“双提升”行动中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结果较好的县(市)的奖励。(厅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