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日起实施境外购物离境退税 南京开离境退税第一单

02.04.2016  10:56

龙虎网讯   (通讯员  晏鹰  徐智瑾  陈镇  记者  曹丽珍  李子俊)  昨天,江苏省等四省一市正式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当天上午,南京新百中心店为一位美国游客开出离境退税第一单。据悉,这也是全省境外游客购物离境退税第一单。

这位美国游客名字叫David  Pedersen。当天上午,他在南京新百中心店一楼购买了一瓶价值为688元人民币的品牌香水。随后,设置在商场7楼商务中心退税点的工作人员,为David  Pedersen办理了相关前置离境退税手续。据南京新百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张立俊介绍,按照11%的退税率,David  Pedersen将获得离境退税额75.68元人民币。

不过,该游客只是拿到了发票和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还没有从禄口机场离境,所以暂时还没有拿到退税款。”市国税相关人士称。

记者从财政部网站获悉,自今年4月1日起,江苏省、青岛市、深圳市、陕西省和云南省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是指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退还增值税的政策。

据了解,退税物品,是指由境外旅客本人同一天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且符合退税条件的个人物品。境外旅客申请购物离境退税,还应该符合如下条件:退税物品购买日距离境日未超过90天;离境时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并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李托运出境。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已经确定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作为离境退税口岸。我市提出申请并完成备案的退税商店有11家,分别为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友谊华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工艺美术总公司、南京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鹰国际商贸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南京博物院服务部、南京万尚商城有限公司、南京同曦瑞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南京金箔集团宝玉工艺有限公司、德基广场有限公司。

市国税局相关人士表示,退税物品的退税率为11%,退税计算方法为: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退税率。“比如一名境外旅客在退税商店购买了1000元人民币(含税价)的商品,那么他在禄口机场出境时,就可以得到110元的退税款。”她说,但退税代理机构还要在其中扣掉部分退税手续费。

南京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将有助于加快我市对外开放的步伐,为经济增长注入全新动力。”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提升我市城市国际化水平,促进和扩大旅游消费需求,由市商务局牵头,联合市财政局、国税局、市旅游委、金陵海关、禄口机场等组成市离境退税工作联席会议,明确职责分工,开发离境退税信息管理系统,积极落实海关相关监管措施和操作规程,为正式实施离境退税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来源: 南京日报   编辑:张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