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境外保险产品存在风险 内地居民应谨慎投保
今年以来,内地居民购买境外保险的行为不断升温,引起了监管层的关注。中国保监会发布风险提示,阐述赴港买保险的诸多风险。对此,江苏省保险公司从业人员提醒赴港投保的客户理性对待。
根据中国保监会风险提示,首先,内地居民投保香港保险,需亲赴香港投保并签署相关保险合同,且适用香港地区法律,不受内地法律保护。 如果发生纠纷,投保人需按照香港地区的法律进行维权诉讼,可能面临较高的时间和费用成本。除了法律诉讼之外,投保人也可选择向香港的保险索偿投诉局投诉与理赔索偿有关的纠纷,但该局目前可裁决的赔偿上限是100万港币,大额保单的赔偿纠纷无法通过该局裁决处理。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在境内投保香港保单,属于非法的“地下保单”,既不受内地法律保护,也不受香港法律保护。
其次,赴港买保险存在汇率风险和外汇政策风险。内地居民在香港购买的保单,赔款、保险金给付以港币、美元等外币结算,投保人需自行承担外币汇兑风险。而内地居民个人到境外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返还分红类保险,属于金融和资本项下的交易,是现行的外汇管理政策尚未开放的项目,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以期交保费方式购买长期寿险保单,也可能存在因外汇支付政策变化导致无法交纳续期保费的风险。
第三,在保单收益上也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内地保险产品遵照监管要求,按照低、中、高三档演示红利水平,演示利率上限分别为3%、4.5%和6%。香港保险市场化程度较高,未对红利演示作出明确要求,大多数产品通常采用6%以上的投资收益率进行分红演示。但分红本身属于非保证收益,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能否实现主要取决于保险公司能否长期保持高投资收益率。
再次,保单前期现金价值低,退保损失大。中途退保时,投保人只能获得保单的现金价值。香港监管部门对保险产品的现金价值无具体要求,大多数长期期交保单在保单前期现金价值很低,前2年甚至为零,客户如果退保将承受较大的损失。
最后,投保时需认真阅读保险产品条款。香港保险产品条款使用繁体字,表述方式与内地不尽相同。投保人需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充分理解保险责任、理赔条件等重要内容,避免因对条款理解不准确而引发合同纠纷。
此外,中国保监会自2016年5月起加强对非法销售境外保险产品行为的监管。针对部分境外保险机构为争抢境内客户、变相违规在境内销售保险产品的情况,要求各保监局高度重视打击非法销售境外保险产品工作。如对于境内咨询、理财、保险中介等机构或个人收受境外机构利益,在境内以产品说明会、理财高峰会、理财知识讲座等名义宣传、推介境外保险机构保险产品的行为,或者安排有意投保境外保险产品者赴境外投保的行为,构成为促成交易而开展宣传、招徕的销售境外保险产品的行为,各保监局应依法予以查实、取缔和处罚。同时,对于保险营销员、保险中介机构或保险公司组织或协助非法销售境外保险产品的,依法采取纳入保险从业人员黑名单,给予行政处罚等方式,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新华保险江苏分公司客户服务部负责人强调,最重要的是看清楚保险公司的条款,清楚了解需要缴费的年期、保障范围、除外责任等,不能图省事,只听销售人员的片面推销。(陈晓莹)
来源: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