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基金会2014年度检查结果公告(第二批)

17.11.2015  17:55

      根据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民政部《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以及《江苏省地方性基金会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性社会组织2014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苏社管〔2015〕2号)等法规、文件精神,全省基金会2014年度检查工作(第二批)已结束,现公告180家基金会2014年度检查结果。凡公告的基金会,请持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到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南京市中山北路277号408室)加盖年检印鉴。

 

江苏省民政厅

2015年11月9日

“十三五”期间 中央财政实施2000多个湿地保护修复项目
  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获悉:“十三五”期间,我国持续强化湿地管理顶层设计,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新建国家湿地公园201处,安排中央财政投入98.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