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企和金融基础性改革 助力去产能和去杠杆

02.08.2016  11:03

  7月26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采取正确方略和有效办法推进五大重点任务,去产能和去杠杆的关键是深化国有企业和金融部门的基础性改革。

  当前,去产能和去杠杆的战役已经打响,而且在某些领域正处于胶着状态。此次政治局会议的召开,对于下半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去产能和去杠杆进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要牢牢抓住去产能和去杠杆的关键,即深化国有企业和金融部门的基础性改革,加快推进去产能和去杠杆任务的完成。

  去产能与去杠杆是五大重点任务中的关键环节,二者联系紧密。一般来说,企业去产能、去杠杆过程中,需要金融机构协调配合,企业与金融机构相互依存、共生共亡。

  日前,国家发改委披露的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钢铁去产能1300多万吨,完成今年目标任务的30%左右;煤炭行业全国共退出产能7227万吨,为全年目标的29%。时间过半,而任务完成未过半。数据还显示,上半年全国粗钢产量39956万吨,同比仅下降1.1%,降幅同比收窄0.2个百分点;钢材产量55992万吨,增长1.1%,增速同比回落0.9个百分点,钢铁行业去产能步伐缓慢。另外,截至6月底,全国17个地区和有关中央企业全面启动了煤矿关闭退出工作,但还有近一半省份尚未启动此项工作。

  7月2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要多措并举确保完成今年化解过剩粗钢产能4500万吨左右、煤炭产能2.5亿吨以上的硬目标。

  从上半年的情况来看,全国各地去产能与去杠杆取得一定进展,但与预期目标还有距离,甚至在方针、方向、战略以及重点领域的执行上有不一致的地方。比如,有的地方或国企在产能过剩领域存在新上项目、新增产能,或淘汰产能死灰复燃的现象,有的金融机构对此还提供一定的信贷支持。又比如,上半年各地“地王”频出,其中一半以上为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这表明,一些地方和国企在去产能、去杠杆的工作思路和操作路径上,与中央强调的去产能去杠杆的方针、方向、战略上出现了不一致。

  针对此类现象,各地应牢牢抓住去产能和去杠杆的关键,即深化国有企业和金融部门的基础性改革。

  深化国有企业的基础性改革,将加快去产能和去杠杆的顺利推进。当前来看,国有企业的去产能和去杠杆,在去产能和去杠杆的总任务中占据了大头,尤其在钢铁、煤炭等重点行业中更加明显。加快国有企业去产能和去杠杆步伐,需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加快落实国有企业基础性改革方案,如国有企业要尽快从市场竞争类行业退出,让民营资本更快地进入这类行业并有盈利前景;国有企业可以通过投资控股和资本运作,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等重点领域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做大做强做活国有企业集群,促使产业升级和企业转型;国有企业要减少企业层级和精简制度规定,提高决策和经营效率;通过深化国企改革,让市场机制发挥有效作用,尽快出清或淘汰“僵尸企业”,将其中的资本、劳动力、信贷等资源得以转移至有竞争活力的企业。地方政府不应给“僵尸企业”提供“保护伞”或“还魂汤”,而要从大局和长远出发,将去产能和去杠杆的政策方针及时贯彻到位,用好中央财政给予的奖补资金,把可能出现的下岗转岗职工安置好。

  深化金融部门的基础性改革,将为去产能和去杠杆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客观上讲,去产能过程中会出现企业的借贷不能正常还本付息,甚至出现企业破产倒闭而使银行不良资产上升的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个别金融机构不配合的现象。因此,企业去产能和去杠杆,一定要与金融机构友好协商、协调步伐、损失均担。

  深化金融部门的基础性改革,将为金融机构助力企业去产能和去杠杆提供政策支持和必要的体制机制。比如,对于银行机构为支持和配合企业去产能和去杠杆导致的不良资产“双升”,监管部门可以给予相应降低税负、降低拨备覆盖率、增加补充资本渠道等政策支持;为增强银行业机构对去产能和去杠杆的支持能力和自身承受能力,需要制定和完善资产证券化的相关政策法规,鼓励银行业机构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创新;为促使银行转型升级,需要为银行开展债转股、投贷联动等创新体制机制,加快修订和完善相关法规。银行业机构内部也要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转型升级以及风险管理体系再造,提升自己的抗风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在当前国内外经济和金融形势复杂多变的形势下,去产能和去杠杆的任务十分艰巨,深化国有企业和金融部门的基础性改革也是块难啃的“硬骨头”。从中央到地方,从国有企业到金融机构,只要各方统筹协调、相互配合、持续努力,就一定能够打赢去产能和去杠杆这场“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