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实招”切实为基层减负——省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基层减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29.04.2019  09:42

  4月28日召开的省委新闻发布会上,省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基层减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制定“硬杠杠”,促进问题解决

  近年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治理,动真碰硬抓整治,坚持不懈纠“四风”,取得积极成效。

  省委副秘书长、省委办公厅主任杨根平说,省有关部门组成3个调研组,于3月下旬分赴江阴、泰兴、泗洪进行专题调研,广泛倾听基层干部群众呼声。此次调研共梳理出基层反映压力大负担重、亟需解决的4大类12个方面突出问题。一些基层干部群众普遍反映,文件过多过滥、冗长空洞,会议层层召开、跑会陪会,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对下问责的尺度和导向亟待优化,“三项机制”落地落实还有不少阻碍等。

  “力争使基层反映强烈的一些热点、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杨根平说,我省坚持能量化的量化,能提出刚性要求的就不提原则性要求,着重在精简文件、改进会风、规范督查检查考核、清理创建示范活动等方面,提出刚性要求,强化硬性约束,确保可实施、可操作、可检查。

  我省提出,省委、省政府和设区市党委、政府发至县级的文件比上年减少30%以上,省级机关和设区市市级机关各部门确保年内发至县级的文件比上年减少30%-50%;省委、省政府政策性文件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其他文件不超过3500字;需要基层签订的责任状、填报的报表、使用的政务APP确保减少50%以上;各市县确保实现对县乡村和厂矿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比上年减少50%以上。

  完善问责与激励,为干部撑腰鼓劲

  面对当前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激发全党特别是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十分重要。

  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我省提出,既坚决防止问责不力、宽松软,又坚决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突出分级负责、权责对等,切实避免“责任只往下推、板子只往下打”。正确把握干部在工作中出现错误的性质和影响,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将进一步鲜明选人用人标尺,改进知事识人方式,形成引领干部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省考核办专职副主任李伟说,大胆地“”,用好政治过硬、工作扎实、敢抓敢管的干部,坚决不用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精准地“”,坚持看主流、看大局、看长远,对创新试错不轻易下结论、贴标签,不求全责备、苛求完美,理直气壮支持、保护、鼓励改革创新者;果断地“”,坚持从政治忠诚、年度综合考核、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方面,评判干部是否适宜担任现职,坚决调整那些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

  省纪委常委、秘书长郑立新表示,要坚持以事实为基础,认真甄别核实,对没有问题的及时澄清正名,对诬告陷害行为严肃查处,对失职失责问题严肃问责。同时,正确对待被问责的干部,把履行职责不力被问责同发生腐败行为被查处区分开来,对问责对象影响期满、表现好、符合有关条件的,该使用的要使用。

  以上率下,推动问题解决

  “能否取得预期成效,关键在于落实。”杨根平说,在省委统一领导下,省级层面建立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工作落实,近期将全面启动实施。今年底前,将对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将其作为作风建设内容纳入年度综合考核。

  我省今年将严格控制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总量,省级机关各部门原则上每年搞一次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共计54项。其中省委、省政府组织开展9项,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组织开展2项,省纪委、省监委组织开展1项,省级机关部门组织开展42项。

  杨根平说,要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安排督查检查时间、确定督查对象,防止多头督查、扎堆督查、运动式轮番督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基层工作的干扰。切实改进方式方法,更加注重指导帮助基层解决问题,更加关注工作实绩和群众评价,不搞机械式对照检查,防止过度留痕、层层加码,引导和推动各级干部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抓任务推进、抓难点攻坚、抓矛盾化解上来。

  “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是今年省级机关作风建设的重中之重。”省委省级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李新平说,将开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教育和作风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列出问题清单,跟踪整改问效。同时,把各部门单位落实“基层减负年”的实际成效,作为省级机关年终综合考核的内容,确保中央、省委为基层减负的要求落地见效,取得基层干部群众满意的效果。

  本报记者 任松筠 倪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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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