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军:推进基层党建工作 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30.12.2015  10:21

  12月26日,江苏省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各省辖市市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职。省委书记罗志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各级党委特别是党委书记要深化认识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自觉,持续用力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落实责任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踏石留印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落实。

  会上,13个省辖市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分别汇报了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近年来,我省深入实施党建工作创新工程,今年7月省委十次全会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作出部署。全省各级党组织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健全制度机制,狠抓任务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有了明显增强,全面从严的氛围在全省初步形成。但一些领域基层党建工作基础仍然比较薄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还存在上热下冷情况。罗志军对各市委履职情况逐一作了点评。

  罗志军在会议结束时讲了话。他指出,去年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要求江苏在从严治党上有更强意识、更多举措、更大作为。省委十次全会围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出台了省委《意见》以及落实从严管理干部“五个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等“1+6”具体制度。全省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书记一定要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重大政治责任,进一步创新完善管党治党制度机制,把严的标准、严的要求、严的措施贯彻到党的建设各方面。

  罗志军强调,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实现“十三五”发展目标、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更加需要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以强化政治属性和服务功能为鲜明导向,以推动组织覆盖与工作覆盖为工作重点,以服务发展、服务群众为根本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改革创新,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要抓好组织覆盖,与时俱进创新新兴领域党组织设置方式,真正做到哪里有党员、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党的工作;抓好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高质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抓好作用发挥,推动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最大限度凝聚推动改革发展的正能量,确保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

  罗志军指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中央对各级党组织的刚性要求。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担当意识,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明责追责问责,从省委常委会、市委常委会做起,坚持体系化推进,实行刚性化考核,加强常态化问责,真正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各级党委,延伸到农村、社区、机关、企业和高校等基层单位。要坚持挺纪律于前,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第一位的要求,以贯彻《准则》和《条例》为契机大力加强纪律建设,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预防在先,推动党员干部明纪律、知敬畏、存戒惧。要旗帜鲜明严惩腐败,坚持凡腐必反、有贪必肃,紧盯重点领域不放,切实解决基层腐败问题,更加注重治本和预防,加快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罗志军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涉及方方面面,任务十分繁重。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根据省委十次全会的部署,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以迈上新台阶的实际行动,真正在全面从严治党上交出令中央、令群众满意的答卷。要坚持把思想建党放在首位,推动党员干部筑牢理想信念、锤炼坚强党性。认真落实总书记提出的“20字”好干部标准和从严管理干部“五个要”要求,加强对干部的日常从严管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群众信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驰而不息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的落实,坚决防止不良作风反弹,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善始善终开展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确保专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中组部和中纪委有关负责人到会听取述职并讲话。省委常委,省纪委常委,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各市市纪委书记、市委组织部部长,部分省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党员群众代表列席会议。会议进行了现场评议。(记者 耿 联)

编辑: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