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江苏省将培训50万新生代农民工

07.04.2016  11:11

  为加快将新生代农民工培养成高素质技能劳动者,江苏省人社厅日前发文,明确在“十三五”期间要培训50万新生代农民工。到2020年,力争使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农民工都有机会接受一次就业技能培训或岗前培训;力争使在企业技能岗位就业的新生代农民工都有机会接受一次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高技能人才培训;力争使有创业意愿的新生代农民工都有机会接受一次创业培训。

  为使技能培训更有针对性,我省将完善就业岗位与职业技能培训对接机制,广泛采集新生代农民工资源总量信息数据,全面了解在产业转型升级中企业对于技能人才的需求,动态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的人力资源供给缺口,搭建新生代农民工就业与企业用工岗位供需对接平台。结合用工岗位设置制定专项培训计划,推广校企合作培训模式,支持企业建立内训基地,为企业提供优质的培训服务,开展新生代农民工订单式、定向式岗前培训,畅通人力资源有效供给渠道。充分发挥企业开展职工培训的主体作用,协助指导开展新生代农民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增强人力资源供给对于岗位需求的适应性。

  把新生代农民工全面纳入就业培训补贴范围。按同类工种、同一等级、同等补贴的原则,健全以获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为主要评价依据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提供普惠均等的就业培训补贴。结合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层次更高、就业形式多样的特点,开发适应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发展的培训补贴项目,满足培训需求。

  鼓励企业对新招用新生代农民工开展以基本技能、安全知识、操作规程等为主要内容的岗前培训,农民工培训合格且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按不低于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50%的额度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计划,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学徒制,通过企校联合方式,组织有培养需求的企业技能岗位新招用农民工,开展新型学徒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支持企业青年技能人才培养。

  支持企业通过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等形式,开展在岗新生代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对连续5年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并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且职工教育经费发生超支的企业,按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政策规定给予企业培训补贴。推行企业在职职工就读职技院校的弹性学制、学分制政策,新生代农民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达1年以上且取得毕业证书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给予培训费减免。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支持稳岗补贴的企业开展在岗新生代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或转岗培训的,按稳岗政策规定给予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