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培育一批网络文学出版骨干企业

07.01.2015  04:27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印发《关于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我国网络文学的发展目标是,用三至五年时间,使创作导向更加健康,创作质量明显提升,运营和服务的模式更加成熟,培育一批网络文学出版和集成投送骨干企业,打造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品牌。

        《意见》指出,近年来,网络文学迅速发展,已成为我国数字出版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网络文艺的重要类型,广受众多文学爱好者及青少年喜爱。但同时也存在数量大质量低,有“高原”缺“高峰”,抄袭模仿、内容雷同,机械化生产、快餐式消费以及片面追求市场效益,侵权盗版屡打不绝,市场主体良莠不齐,管理规则不健全,市场监管不完善等突出问题。《意见》强调,网络文学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根本方向,紧跟时代发展,把握人民需求,始终把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作为中心环节,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把社会效益和社会价值放在首位,形成精品力作不断涌现、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生动局面,构建优势互补、良性竞争、有序发展的产业格局。

          《意见》对现阶段发展网络文学重点任务作出了部署。《意见》指出,网络文学创作者要把握正确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作为创作表现的主体;网络文学企业要把出版优秀作品作为中心环节,把创新精神贯穿创作生产全过程,不断增强网络文学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提高网络文学作品质量,建立网络文学内容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完善网络文学编辑人员管理机制,加强网络文学编辑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加快推动网络文学作品登记识别、标识申领、存储分类等作品管理技术标准研发,建立网络文学作品编目系统、版权信息系统和社会公示及查询系统;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以图文、音频、视频等不同形式,对优秀原创网络文学作品进行全方位、多终端化开发利用及传播;鼓励国有出版企业开展网络文学出版业务,做大做强,引导社会资本以独资、控股、收购、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网络文学出版;要积极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

          《意见》提出多项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保障措施,包括开展网络文学评论引导,逐步建立科学的网络文学作品评价体系;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推动网络文学企业加快相关技术研发及应用;加强版权保护,持续打击网络文学作品侵权盗版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加大对网络文学传播淫秽、色情等有害内容的打击力度,整治扰乱市场秩序、侵害用户利益等行为;加大政策扶持,争取各级财政对网络文学发展的扶持,完善相关出版基金和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推动网络文学出版等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落实;加快人才培养,营造名作家、名编辑和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不断涌现的良好环境;加强行业自律,健全行业规范,促进共同发展。

        《意见》要求各地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在党委领导下,充分认识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网络文学工作的指导和扶持,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切实解决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推动网络文学健康有序发展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