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2015-2030年)》获批 2030年我省城镇化水平将达80%左右
《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2015-2030年)》7月经国务院同意,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复。根据该《规划》,至2030年,我省城镇化水平将达80%左右,城镇人口约7200万;将形成2个特大城市,城市发展摒弃“一味贪大”思路,更追求质量和内涵。
作为省本级“多规合一”的空间规划,《规划》由省住建厅组织编制,省发改委、国土厅、交通厅、环保厅等全面参与。《规划》实现全省城镇、交通、生态保护、重大基础设施的空间一张图,是指导全省城镇化空间布局的法定依据。
2030年全省城镇化水平达80%左右
住建部给省政府的批复,要求江苏坚持“协调推进城镇化、区域发展差异化、建设模式集约化、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加快构建 “一带二轴,三圈一极”(即沿江城市带、沿海城镇轴、沿东陇海城镇轴与南京、徐州、苏锡常三个都市圈,淮安增长极)城镇化空间格局,远期形成“带轴集聚、腹地开敞”的区域空间格局,构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生态良好、设施完善、城乡协调的城镇体系。
批复原则同意《规划》对城镇化水平、城镇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的指导性意见。到2020年全省城镇化水平达72%左右,城镇人口约6120万,城镇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7730平方公里以内,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16730平方公里以内。到2030年,全省城镇化水平达80%左右,城镇人口约7200万,城乡建设用地总量有效控制。提高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严控增量,盘活存量,合理布局,保护耕地。
按现有公开数据,全省城镇人口约5090万,也就是说,未来5年,全省城镇人口将增加1000万左右,而未来15年内,全省城镇人口将增加约2000万。“无论72%还是80%,都只是城镇化率的目标性预测,不具刚性。但可以肯定,江苏不希望走拉美国家过度城市化的路,虽然它们的城市化率很高,但质量却很差。”省住建厅城乡规划处处长施嘉泓强调,制定城镇化率目标并非“惟指标论”,江苏更追求有质量、有内涵的城镇化。而少一点异地城镇化、多一些本地城镇化是当务之急。
培育重点中心镇,就近就地城镇化
《规划》提出,重视小城镇规划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分类指导培育一批区位条件优越、经济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省级重点中心镇;建设一批工商业强镇、文化旅游名镇和生态宜居城镇;优化镇村布局,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地区的综合治理,大力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增强乡村特色,建设美丽乡村。
省发改委副主任汤明海说,眼下江苏正着力培育96个省级重点中心镇,这些小城镇有的人口已超过5万,具备发展成为小城市的条件。“96个重点中心镇的制定,原则上苏南选取特色镇、历史文化名镇,苏北主要选择人口基数多及有战略发展意图的镇,比如临海的镇就选取了9个,以带动临海开发。”参与《规划》编制的省城镇化和城乡规划研究中心副主任陈小卉介绍,发展小城镇,顺应国家新型城镇化重心下移的思路,即发展县城和中心镇,促使农民就近、就地城镇化。《规划》同时提出,促进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在城乡和区域间共享共建、衔接协调;加快村庄道路规划建设,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等。
等级规模重组,特大城市阵容“缩水”
引人注目的是,在质量和内涵要求下,我省城市等级规模展开重组。
至2030年,全省共将形成2个特大城市、15个大城市、12个中等城市、28个小城市和540个镇的城市等级规模体系。2个特大城市将是南京和苏州;15个大城市是无锡、常州、徐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江阴、昆山、常熟和张家港。
这与2012年时我省提出的城市等级规模体系目标已有所不同,当时我省曾提出,到2015年全省将形成11个人口超百万的特大城市、8个大城市、35个中等城市、7个小城市、730个镇;到2030年,盐城、镇江、泰州、宿迁、常熟、张家港也将跻身特大城市行列。
“去年11月20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新城市规模划分标准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在这一通知下发前,我省共有10个特大城市,而对照城市规模划分新标准,从现状来看,全省57个城市中,大城市以上城市共10个,其中特大城市只有南京。”陈小卉说。
7月29日,《苏州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实施评估专家咨询会上透露消息,苏州将按500万人口以上特大城市标准探索总体规划编制改革,探索500万以上特大城市用地布局的规划、表达和管控方法;探索公共中心体系构建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布局、基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方法和措施;探索城市更新(包括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业用地更新等)的规划方法。
“城市规模重新划分,只不过是让各城市先‘对号入座’,而在分档之后,接下来还需进一步量身定制各城市的发展目标和路径。对江苏来说,仍需引导特大城市和大城市的发展。”施嘉泓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