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出租车管理办法废止 网约车是否迎来新机遇?
3月2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 公安部关于废止的决定》。据了解,刚被废止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1997年12月颁布,自1998年2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有18个年头。
分析人士认为,废止过时的旧规定,可能是为出租车改革铺路,让出租车司机头疼的“份子钱”、出租车经营权的地域限制等有望出现调整,而民间呼声很高的互联网约租车(专车、快车等)或将迎来合法落地和统一的行业规范。
旧办法已不合时宜
“这《办法》被业界称之为‘僵尸办法’。自出租车管理职能从建设部转到交通部后,交通部于2015年1月1日施行了《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来替代管理办法。”谈及这部《办法》被废止的原因,长期关注出租车改革的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王军这样表示。
事实上,原先的《办法》也因为许多条款不适宜当下需求而备受争议。比如关于“城市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可以实行有偿出让和转让”,以及老百姓俗称的“份子钱”,这些都为出租车司机所诟病。
“对于我们出租车司机来说,一个月的份子钱就要交4000多元,再除去开支就剩的不多了。但专车不一样,只要给签约公司一定的管理费就行,这比我们划算多了。”在北京开出租车的王师傅告诉记者。
为网约车“量体裁衣”
“网约车作为新生事物,给乘客带来良好体验,也受到了一些乘客的欢迎。要给这种服务方式一个合法的出路,让其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公众的需求,更好地适应“互联网+”发展的需要。”在2016年两会的新闻发布会上,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表示,我国不会对网约车“一禁了之”,将“量体裁衣”设计新的管理制度,依法合规鼓励新业态规范发展。
“希望不要沿用过去管理传统出租车行业的办法来管理专车。由于城市交通的复杂性,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鼓励和允许各地结合实际,在车辆性质、平台、人员和车辆管理等方面,因地制宜,发挥先行先试的灵活性,做差别化探索和各种有益尝试。”对于网约车的发展,滴滴出行官方作出这样的回应。
而在此之前,关于网络专车是否合法的问题饱受争议。比如去年1月,继沈阳、南京、上海等多地叫停专车业务后,北京也开始认定“专车”服务属于非法运营。此后一段时间内,全国又出现优步广州、成都等地分公司被查,滴滴专车被约谈,多地出租车司机抗议专车等等。
在发展中“趋利避害”
那么,网约车应该如何规范发展?
记者从交通运输部了解到,当下交通部正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论证,推动深化出租车改革指导意见和网约车管理暂行办法两个文件尽快出台。
“一方面,要强化推出‘专车’产品企业向主管部门的信息提供义务,不仅是车型、驾驶员信息、价格标准等要公开,同时也应包括约车人对‘专车’服务的投诉信息等;另一方面,主管部门在掌握企业上述信息的情况下,在依法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与乘客个人隐私信息的同时,通过主动的信息公开机制,将企业未能履行相关准入标准、平台监管职责的事实,公之于众,让社会选择‘专车’产品,进而实现互联网时代‘专车’产品的信息规制转型。”谈及如何让网约车规范发展,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顾大松这样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