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主城将永久“告别”活禽交易 违规卖市场方拟罚2万

27.10.2014  10:31

  东白菜园市场有商户当街卖活鸡    

  南京主城区或将永久取消活禽交易,不仅在市场上买不到活鸡鸭,在主城区的饭店也吃不到现场宰杀的鸡鸭。即日起,南京市政府法制办在官网就《南京市禽类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集公众意见。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其中明确,主城六区禁止从事活禽交易,像饭店、酒店等地禁止采购饲养宰杀活禽,违者将面临罚款。 

  截止日期至10月29日,市民可通过南京市政府法制网在线提交意见和建议,或邮寄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C座405室)。 

   主城六区禁止活禽交易,饭店不得饲养宰杀活禽 

  办法所称的“禽类”是指供食用的鸡、鸭、鹅、鸽、鹌鹑等动物。办法明确,南京将设立活禽交易禁止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雨花台区、栖霞区范围内,禁止单位和个人从事活禽交易,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采购、饲养、销售、宰杀或者加工活禽。运输活禽车辆不得进入本市活禽交易禁止区。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六区范围内,饭店、酒店等地禁止采购饲养宰杀活禽。如果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活禽进行饲养、销售、宰杀、加工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如果遇到禽流感等突发事件,办法规定,市政府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活禽交易禁止区范围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对于目前已经设立的活禽交易市场,办法规定,活禽交易禁止区内不得设置活禽交易市场。本办法实施前合法设立的活禽交易市场,由所在区政府组织关闭并按照规定给予补偿。 

   违规进行活禽交易,经营者最高罚3000元 

  对于违规卖活禽的行为,办法给出了明确的罚则,如果在活禽交易禁止区域或暂停交易期间内进行活禽交易的,利用农贸市场摊点或者市场外固定门店进行活禽交易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市场举办者处以二万元罚款,对活禽经营者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市场里不让卖活鸡鸭,那么在市场外摆摊卖可以吗?办法明确,擅自占用公共场地摆摊设点进行活禽交易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拒不改正的,依法暂扣违法行为物品并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记者探访 

  主城区活禽交易还没开禁,有商家公然在卖 

  对于活禽交易,其实南京此前陆续出台了一些规定,如去年8月1日,南京宣布主城区只有26个指定的活禽交易点,其他市场一律不准销售活禽。12月1日,《南京市活禽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实施,对南京的活禽交易作出更明确规定,即主城区活禽实行定点交易,禁止在定点交易点以外从事活禽交易。不得在主城区内设立活禽批发市场。市民想买活禽,必须在零售点宰杀后才能带回家。 

  随着新一轮禽流感疫情来袭,今年初南京再次关闭了多家活禽销售摊点。3月,南京市政府发布公告,宣布4月到8月主城区暂停活禽交易。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主城区目前的活禽交易还没开禁。 

  尽管如此,昨天下午,现代快报记者走访发现,有些市场依然在卖活禽。东白菜园市场位于秦淮区科巷菜场东边,在这条两三百米长的小巷子里,记者见到了三家卖活禽的店铺。有的店铺还把摊位一直摆到门前的人行道上。 

  记者刚走到其中一家店铺门前,就闻到一股怪异的气味,半空中还飘散着大量的羽毛。这家店在售的活禽较多,四个大笼子摆放在门前的过道上,每个里面都有10几只活鸡。另一边的一个笼子里还关着几只鸽子。 

  老板先是告诉记者,这些鸡和鸽子都是自家养的,但是随后又说进货渠道正规,可以保证质量安全。同时,她还表示售卖的活禽都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检验合格证明,其售卖行为是菜场允许的。 

  说着话的时候,有市民来买鸡,“特地跑到这来买活鸡的,冷冻的口感不好。”该市民说。 

   有餐馆可以现场选鸡现场宰杀 

  现代快报记者在新街口地区询问了一些餐馆,店家都表示采购的鸡肉是已经宰杀好的光鸡。同时也明确表示不提供活禽宰杀、加工服务。业内人士称,目前市区餐厅酒店大部分都是采购光鸡,不过,一些在郊区的饭店,比如一些打着“原生态”牌子的饭店,仍有饲养、宰杀活禽等习惯。不过,为了吃得新鲜,有餐馆提供现点现杀活禽服务。有餐馆表示,“我们店的鸡是现点现杀现做,新鲜是王道”。在新街口附近的一家“烧鸡公”店,看到有客人来,服务员就会请客人先选鸡,然后服务员再拿到厨房宰杀。而这家店的鸡笼子里还养着几十只公鸡。 

   其他规定 

  活禽交易市场交易区需独立封闭 

  主城区买不到活鸡、活鸭,今后市民去哪儿买呢?办法专门提到了活禽交易市场规划。其中,设置活禽交易市场由商务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食品药品监督、卫生、工商、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设置活禽交易市场必须满足几个条件,包括交易区、屠宰区独立封闭,具有独立的对外出入口;配备病、死禽无害化处理设施;配备排风、给排水、清洗、操作及垃圾收集等设施,符合消防、环保、食品安全等要求。违反规定,将由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责令停业整改,并处三万元罚款。 

   活禽要定点宰杀,专车配送 

  对于活禽的屠宰,也有严格的要求。办法规定,南京将实行活禽定点宰杀、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其中,定点宰杀和处理的生鲜禽产品应使用符合标准的冷链专用车配送,配送过程应保证生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配送生鲜禽产品的运输、装卸工具和人员应当进行消毒作业。 

  对于屠宰厂经营者来说,要建立禽类进厂(场)查验登记制度,查验动物检疫证明、畜禽标志,如实记录查验结果;建立禽类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如实记录屠宰禽类来源、流向、卫生检验和无害化处理情况等。 

   活禽市场连续营业不得超15天 

  不时曝出的禽流感疫情,让居民“谈禽色变”。对此,南京将实行活禽交易市场定期防疫制度。活禽交易市场连续营业日不得超过十五天,每月防疫日不得少于两日。定期防疫日活禽交易市场休市,活禽交易市场管理方应清空经营场所内的活禽,对交易、屠宰区域的场地、设施设备进行清洗和消毒。 

  一旦发生重大疫情时,区政府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对活禽交易市场内的活禽采取隔离、扑杀、销毁、消毒、无害化处理等控制、扑灭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经营者予以补偿。同时,市政府可以根据禽流感等疫病监测、季节性发病规律评估情况,决定在活禽交易市场暂停活禽交易。 

   活禽市场每天不消毒,最高罚两万 

  对于活禽市场管理者,办法明确,要每日组织对活禽交易场所、屠宰区域以及相关设施设备按照动物防疫条件进行清洗、消毒,收集废弃物和病、死禽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制定禽流感等疫病防控应急预案,发现活禽突发大量死亡或者禽流感等疫病可疑临床症状的,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等。 

  如活禽交易市场管理者没有每日组织对活禽交易场所、屠宰区域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消毒,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未对废弃物和病、死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