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贯省党代会精神】相城区司法局以“三化”贯彻省党代会精神

08.12.2016  19:47

近日,苏州市相城区司法局召开全体人员会议,传达学习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该局党组书记、局长孔建新领学李强书记《聚力创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报告,提出以“三化”贯彻落实省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供给,更好地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一是法治宣传精准化。法治宣传走进第七个五年,要进一步找准普法主体、客体和载体,在普法精准化做文章。扩大视角找主体,用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继续将普法责任制纳入机关部门绩效考评工作,推动建立普法任务清单、联席会议和定期工作报告制度,形成部门协同、共同参与的普法格局。精准定位找客体,找准密集度高、问题隐患集中的群体,特别是企业、学校等,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方式用载体,利用轨交、公交等流动资源优势,挖掘工厂、工地、学校等固定场所宣传阵地,加强电视、电脑、手机三屏普法宣传联动,共同提升法治宣传效果。高标准建成区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成为全区法治宣传成果的展示平台。

二是人民调解专业化。人民调解要坚持走专业化道路,依托新建设的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加强专业人民调解中心建设,形成集医患调解、校园纠纷调解、物业纠纷调解等于一体的综合性、一站式服务平台。实行专职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通过落实学习培训、纠纷调解积分考核制,对人民调解员专业等级进行评定。对于学习时间、调解案件达不到规定分数的,将逐级降级。实行纠纷调解责任终身追究制,倒逼调解员主动加强常用法律法规、人民调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人民调解案件的司法确认比例,通过司法确认作为提升调解水平的有力手段。

三是法律服务优质化。不断规范区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从硬件建设、上墙制度,到台帐资料、工作职责逐一规范,实行法律服务标准化优质化供给。用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掌握基层社情民意。村(社区)法律顾问在为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代写简易法律文书等个性化法律服务的同时,要加强对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的采集和研判,落实社情民意征集工作,注重结合群众需求开展有针对性、指导性的法治讲座、法治宣传等专项法律服务,开发一批适应基层群众需求的法律服务产品。用公证、法援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严把公证、法援质量关,严格管理措施,深化公证服务标准化建设,引入第三方办案质量评估机制,不断优化法律服务质量。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大公证法律援助宣传办理力度,提升群众法律服务获得感。用律师专业特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大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力度,继续落实诉讼大厅、社会管理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值班制度,发挥律师专业特长释法明理,合理分析群众诉求,帮助尽早化解纠纷、维护稳定。依托区律师协会,加大对全区律师行业发展规划的建设指导,实现律师行业的规范化、优质化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