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来江苏调研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02.11.2016  22:06
 

今年9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72号)提出,“推进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面,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覆盖范围,鼓励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存”。江苏盐城阜宁县在全省率先出台面向农民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住房公积金建制定额补贴政策,引起住建部重视。

10月26、2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副司长王胜军一行专程来我省调研盐城市住房公积金定额补贴政策情况,考察我省在农业转移人口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做法和经验。调研组在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详细听取了盐城市“新市民”住房公积金定额补贴试行情况汇报。调研组对盐城市的创新举措给予充分肯定,创新点抓得很好,县财政定额补贴予以引导,有利于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进程。

在盐城市阜宁县,调研组一行听取了县政府有关农业转移人口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工作情况汇报,深入了解了当前阜宁县在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定额补贴建缴住房公积金工作方面的主要思路、做法及经验。在充分肯定阜宁“新市民”政策惠民实效后,调研组针对试点试行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调研组与部分农业转移人口群众代表进行了座谈。群众代表踊跃发言,对于“新市民”住房公积金定额补贴试点政策,给予一致肯定。部分群众代表在发言中还表示,希望国家可以更多考虑农村民众生活现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延长补贴时间和扩大公积金贷款使用范围。

 

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工作汇报

 

王胜军副司长听取相关工作汇报

 

与群众代表座谈

孟祥君/文

盐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