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遇车祸致重度颅脑损伤 专项基金垫付近6万抢救费
中国江苏网11月5日讯 (记者 徐其崇)泗阳男子赵某驾驶摩托车与一轿车相撞,造成赵某重度颅脑外伤。由于现在事故责任尚未认定,而肇事方及受害人均无力支付抢救费用。为了保障该男子得到及时救治,在赵某连续昏迷达10余天后,昨天,泗阳道路救助基金先行垫付了57661.5元抢救费。据了解,这是该专项基金开展工作以来垫付金额最大的一笔抢救费。
车祸发生在10月18日中午12时许,尤某驾驶轿车沿泗阳县众兴镇温州路由南向北行驶,行驶到与昆山路交叉口地段,与沿昆山路由西向东行驶的赵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相撞,导致赵某受伤。经医院诊断,赵某伤情严重,为重度颅脑损伤、左侧额颞顶部硬膜下血肿、蛛网膜下腔出血、脑疝、颅骨多发骨折、弥漫性脑肿胀、肺挫伤、右足开放性骨折等。
车祸发生后,尤某驾驶的肇事车辆虽然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但事故责任尚未认定,而肇事方尤某及受害人赵某均无力支付抢救费用,受害人赵某近亲属向紫金保险道路救助基金泗阳受理点申请垫付受害人赵某238小时内抢救费用72837元。
泗阳受理专员与处理该起事故的泗阳县交巡警大队事故处理股民警徐阳、泗阳县中医院重症监护科主任孙德金一道,为赵某准备了申请救助所需的各项材料,顺利地申请到了57661.5元,为赵某的继续治疗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据泗阳受理点负责人桂礼兵介绍,该起道路交通事故救助,是该受理点开展垫付以来所办理的抢救时间最长、垫付金额最高的一起救助。截至10月底,该受理点累计完成抢救费、丧葬费、绿岛基金、一次性困难救助合计166笔,垫付金额达244余万元,惠及166个交通事故受害家庭。
桂礼兵说,这是省政府推广的一种救助模式,符合条件的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可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后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抢救、丧葬费用等,相关单位再向相关责任人进行追偿。
编辑: 廉昕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