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政治责任 坚持问题导向 切实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11.12.2015  18:48

  规范司法行为的极端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只有规范司法行为,才能保障严格司法、公正司法,进而推动全民守法、树立法治权威,落实中央关于推进依法治国的各项要求。只有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意义,才能正确对待和坚定不移地推进此次规范司法行为整治活动,切实把高检院的精神和部署要求落实到基层。

  坚持高点定位,把握现实紧迫性和全局性,切实推进专项整治活动。司法是维护权力公信和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规范是司法公正的基础,司法不规范是制约改革攻坚的突出问题。能否对不规范司法行为动真碰硬,能否下猛药治沉疴,关系到能否破除改革障碍、凝聚改革动力、推动改革深入。“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更需要具备历史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站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在规范司法行为上起表率作用,做到勇于担责,善于攻坚。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核心和重点,加强改革创新和制度规范。规范司法行为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专项整治活动作为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举措,具有阶段性,不可能一劳永逸地解决所有问题。但是,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这种形式,可以进一步强化共识,提高全体检察干警对规范司法行为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可以调动积极性和能动性,为完善规范司法制度机制,收集有益的对策建议;更可以深入广泛地听取各方面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因此,我们要把此次专整治活动作为一个有利契机,聚焦司法办案核心,突出整治重点,找准问题原因,坚持立行立改和长效建设双管齐下。程序意识是规范司法理念的基础意识。当前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认为复杂繁琐程序增加工作量,程序瑕疵问题不可避免、关系不大等等观念还是比较普遍的存在。表现在司法办案中就是出现告知犯罪嫌疑人和证人权利义务不充分等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归根结底当然是部分干警的程序意识、规范意识还不牢固。但是,也与司法办案机制、司法资源投入配置不够科学有关系。要解决此类问题,需要我们重视思想政治和司法理念教育,也需要我们将司法改革与规范司法相结合,通过司法改革调整理念。

  坚持深化司法公开,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首先要拓展检务公开范围。同时,在以案件信息公开为主时,也不能忽视职能职责公开。从当前群众信访案件情况来看,职能职责公开这方面的公开做得还是不够的,应该通过推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予以进一步加强。其次是创新检务公开方式。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和信息化公开是时代发展要求,如近年来,我院在苏州检察系统率先设立了刑事案件信息查询和告知系统、律师电子阅卷系统等,在保障当事人和律师权利上取得了较好效果。下一步把重点放在视频接访、办案场所公开等方面,对办案场所办案、接访规范化等进行监督评议。但新媒体和信息化公开也存在局限性,必须结合传统公开方式进行,才能达到更好效果。

  (作者系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