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检察院:“三个坚持”保障审查起诉工作规范化

23.04.2015  12:10
      按照上级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沭阳县检察院在学习教育、排查问题的基础上,狠抓执法办案流程,采取三项举措努力提升审查起诉阶段案件质量,争当规范司法排头兵。

坚持问题导向,专项排查整改 。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办案相结合,认真学习上级会议精神,将规范司法融入办案实践。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涉及久诉未决、案件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专门开展专项整治,动真碰硬,教育引导干警认清司法不规范、制度不落实、办案不严谨的危害,并及时做好整改反馈。

坚持制度导引,规范案件审查 。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坐堂办案”证据难以正确把握问题,该院专门出台了《关于建立诉前会议制度的实施办法》,通过明确焦点问题、听取各方意见、答疑及证据展示等流程,给各方提供对质和辩解的机会,过滤证据,从根源上提升案件质量,确保办案规范化。此外,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保障民生、服务群众职能,该院还在全市率先出台《检察督促退赔制度》,通过规范运行机制,从保障、执行、监督三环节控制和落实被害人财物退赔,最大限度地挽回刑事被害人遭受的财产性损失。

坚持案件评查,及时督促整改 。为紧绷办案规范化这根主弦,该院案管部门借助统一应用系统监管互动平台,对案件数据进行全方位实时监督,按月通报,电话提醒,督促案件信息录入和指导案卡规范填报;积极开展案件质量抽查、互查,由分管检察长带头审核把关,各承办人随机性互查,对涉及案件的各类不合理、不规范的问题,及时指出,监督整改,倒逼承办人增强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