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财政局党组坚持“三责”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今年以来,连云港市财政局党组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明确细化措施,完善考核机制,坚持“三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主动担责,以主动作为促职责履行。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始终把落实主体责任紧紧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记在心上。一是坚持集体领导。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持将财政体制改革、增收节支任务与反腐倡廉工作统筹规划,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带头引领垂范。党组书记当好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做到重要工作带头部署、重大问题带头过问。党组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做到工作职责履行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积极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明确规定局监察室主任列席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执行议事规则、开展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上整改落实等情况实施全面监督。三是有效分解落实。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解和落实机制,组织有关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定期开展述职述廉活动,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做到压力层层传递、工作层层到位。
二是认真履责,以制度建设促依法理财。一方面,逐步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及时出台《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驻局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并按照“资金运行到哪里、制度建设就跟到哪里”的理念,狠抓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及时清理已经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规范,进一步健全了具有财政部门特色的“财政业务工作规范、内部行政管理规范、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另一方面,着力规范权力运行。开展流程再造,逐一排查政府采购、专项资金、非税收入管理等财政业务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点,逐项梳理行政权力及其工作规程,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断加快推进财政内控机制建设,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协调有序,确保财政资金运行依法依规,安全高效。
三是严肃问责,以强化监督促正风肃纪。一方面,着重发挥财政部门在遏制奢靡之风方面的职能作用,牵头制定科学合理、明确规范和符合我市实际的公务支出相关规定,加快推动我市厉行节约配套制度建设。草拟市级机关差旅费、会议费管理办法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努力构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对市级56家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交叉检查,将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支出等情况作为今年的检查重点。联合审计部门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另一方面,以打好攻坚战又要打好持久战的工作思路,以“准”、“狠”、“韧”的要求积极整改财政部门存在的问题。认真抓好中央部署“7+4”专项整治任务和省、市委部署“八大专项治理行动”,在办公用房清理中调整和清理办公用房1058平方米,清理率达100%;制定出台了14项改进工作作风治理“四风”顽疾的制度规范,出台了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的一系列管理制度,严格控制行政成本和“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同比压缩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