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工商部门坚持“三突出”强化消费侵权案件查办成效显著

14.08.2017  18:54


  我省工商部门积极适应职能转变的新要求,以贯彻施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配套规章为抓手,按照“抓重点,严监管,促规范”工作思路,深入研究新形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对问题突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开展执法监督,狠抓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案件查办,有力促进了消费环境进一步好转。
  一是突出抓好新型侵权案件查办。以提升高“诉转案”查处率为重点,注重多途径收集案源线索,2015年以来,全省12315系统提交“诉转案”3530件,其中涉及房地产、预付卡消费、公共服务业等涉嫌违法新型侵权案件407件。同时,在用好用足新法新规上下功夫,对新型案件处罚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自由裁量等进行研究,探索查办拖延“三包”、预付卡消费、个人信息保护、谎报用工用料等“新案件”45件。通过查办新型案件,形成引领带动作用,2015年以来,全省工商系统共查处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9097件,案值14049.79万元,罚没金额12389.12万元。
  二是突出抓好专项整治案件查办。通过采集12315投诉举报、商品质量抽检,以及检验机构检测、媒体曝光等信息,加强数据综合分析运用,选准整治重点领域,每年安排若干重点商品或服务领域开展重点整治,查深查透存在问题,曝光和打破行业黑幕,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工作要求,通过查办案件震慑市场违法行为,实现“查处一批案件,教育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2015年以来对服装鞋帽、电子电器、成品油、儿童用品和住宅装饰装修行业等领域开展专项执法整治,共查办各类案件1691件,总案值1835.16万元。
  三是突出抓好商品质量抽检案件查办。注重抓好抽样环节调查取证,摸清商品进销情况,做好抽样现场笔录,为后续商品质量案件查办提前锁定证据。对抽样环节发现的商标、广告及超范围经营、无证无照经营的案件线索,也一并进行立案处理。2015、2016年分别抽检商品18226组、17697组,合格率为66.7%、68.4%,各地工商部门通过建立抽检不合格商品清单,对后续案件查办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案件应查尽查,2015年、2016年全省分别查办抽检案件2131件、2551件。同时,省工商局带头做好抽检案件查办工作,2015年以来查办抽检案件9件,案值8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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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24日公布,今年上半年1024人因涉嫌贪污受贿被我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查办处级干部55人,厅级干部7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江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