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连云区检察院:坚持“三步走” 深入推进“护港工程”取得实效
2012年以来,连云港市连云区检察院把服务港口发展作为服务大局的核心,把“护港工程”作为该院着力打造的“第一品牌”来抓,坚持“三步走”,努力作为,成效显著。
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护港工程”长效工作机制
把“护港工程”作为党组会重要议程,定期研究部署推进。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出台了《连云区检察院“护港工程”十项服务措施》,制定了《连云区检察院“护港工程”任务分解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时间进度、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精选各部门业务骨干组建涉港案件检察专业小组,提高办理涉港案件专业化水平。组织召开了由港区大型企业、重点项目和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护港工程”座谈会,全面听取对“护港工程”的意见和建议。主动与港口集团沟通协调,积极推动建立“护港工程”长效工作机制。
强化办案,通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港犯罪活动
近年来,该院将涉港犯罪作为打击重点,集中力量开展打击港口重点领域犯罪专项行动。一是组织开展了查办涉港职务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查处工程建设领域、国企领导和关键岗位人员职务犯罪,四年来共查办涉港职务犯罪案件20件28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15人,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二是组织开展了打击盗窃港口物资犯罪专项行动,坚持快捕快诉、严厉打击,四年来共依法办案 53件85人,有力遏制了案件高发态势。此外,还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港区收旧行业混乱和盗窃港口物资、收购被盗港口物资违法犯罪高发状况,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对港口周边的收旧个体及企业进行检查,对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和违法收旧进行查处和督促整改,及时发现盗窃港口物资犯罪行为线索。三是组织开展保护港区生态环境“彩虹行动”。牵头与公安、法院、环保、城管等8部门联合签署意见,建立了港区和周边地区生态环境多部门联动保护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燃煤小锅炉专项整治行动,排查出不达标小锅炉27座,督促自行拆除24座,对逾期未拆除的进行了拆除执法。针对矿砂污染组织专题社会调查,深入环保局、港口集团走访座谈10余次,实地调查港区货场40余家,根据发现问题依法向港口集团卫生环保处及5家货场发出检察建议,推动港口集团出台了《进出口货物港外分流及外货场管理办法》及10余项防治矿砂污染措施,配合环保部门促成货场整体迁移10家、升级改造2家,推动港区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
深化预防,为涉港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与港区12家国企签订预防共建协议,在2家大型国企设立预防职务犯罪联系点。组织“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深入港区开展预防宣传、讲座20余场。利用自建的“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已实现对涉港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全覆盖。先后介入30万吨级航道工程、徐圩港区防波堤工程等重大工程开展专项预防。在港口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坚持“一案一预防”,结合办案通过检察建议、案例剖析会、座谈会等形式开展专项预防,推动相关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10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