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深化环保改革

13.03.2015  12:08

  在全国人大记者会上,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表示,环境治理将是依法治国的有力抓手,亟待深刻、系列的制度改革。

  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进入新世纪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保护环境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我国环境形势依然严峻,老的环境问题尚未得到解决,新的环境问题又不断出现,呈现明显的结构型、压缩型、复合型特征,环境质量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不小差距。这迫切要求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充分发挥体制的活力和效率,为解决生态环保领域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供体制保障。

  深化环保改革,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也是深入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环保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任务。

  全面深化环保改革,要大力推动简政放权。以生态环保职能优化整合和事权合理划分为突破口,着力统筹监管环境保护、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国际与国内环境问题,全面增强生态环保管理体制的统一性、权威性、高效性、执行力。环评审批权限的下放,有利于调动地方积极性,缩短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简政放权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目前,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职能分散交叉较为突出,存在权力下放不够和监管不到位等问题,难以形成严格监管的强大合力。基层环保部门被赋予的职能和担负的任务不匹配,存在“小马拉大车”的现象。因此,必须把该放的权坚决放开、放到位,还要加强和改善政府管理,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

  全面深化环保改革,要创新环境治理体制机制。环境保护部所属事业单位的8个环评机构,今年将率先全部从环境保护部脱离。让环评与行政权力脱钩,使环评机构和环评专家真正成为独立的第三方,是环评制度改革至关重要的一步。当前,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影响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许多问题,是体制机制层面的问题,涉及部门利益、区域利益,错综复杂。必须打破原有的利益藩篱,进一步开放市场,推动价格体制改革,带动社会资本参与环保投资;推动PPP、第三方治理,要推动政府采购服务、排污权交易等环保市场形成,提高治理效率。着力理顺政府与市场、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形成政府主导、市场激励、社会动员的生态环保治理体系。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是环保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要创造条件,全面放开,推进环境监测服务主体多元化和服务方式多样化。

  全面深化环保改革,要推动建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要制订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考核体系,不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论英雄,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其责任,而且应该是终身追究。要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研究编制关于构建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从生态补偿资金与途径等方面着手,保障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平衡发展。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关键之年,改革依然任重道远。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奋斗目标,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需求,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坚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民生导向,是我们的重大责任。要完成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迫切要求环保体制改革迈出新的步伐。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更为全面深化环保改革提供了良好机遇。当前,要在现有法律法规和职能规定基础上,通过严格执法推进改革进程,通过深化改革加快法律落实,使两者互促互进、相辅相成。要坚定环保体制改革的信心和决心,巩固已有成果,坚持已有经验,树立新观念,采取新举措,攻坚克难,坚定不移地全面推进环保改革。(中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