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划定16块生态红线区

28.01.2015  17:14

  《昆山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实施方案》、《昆山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监督管理考核暂行办法》近日出台。全市共划定9类、16块生态红线区域,总面积189.89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0.39%。其中,一级管控区面积26.32平方公里,二级管控区面积163.57平方公里。

  按照《实施方案》和《暂行办法》,“红线区”包括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渔业水域、重要湿地、清水通道维护区、特殊物种保护区及生态公益林等九大类。今后,各相关责任部门根据各生态红线区域的范围、级别,统一设置生态红线区域保护标示牌和边界标志。做好区域内的生态保护工作,严格落实规划和年度保护计划的要求。一级管控区是生态红线区域的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严禁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二级管控区以生态保护为重点,实行差别化的管控措施,严禁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凡有擅自开发建设、非法排放污染物、盗伐林木、猎捕采伐受保护物种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都应责令停止,并依法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还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根据《实施方案》,昆山市还会相应健全补偿机制、建立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和专家智库、积极探索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公众参与机制等,形成协调统一的生态红线管护体系。

  据了解,生态红线区域划定对于有效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监管、保障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通过实施生态红线区域保护方案,强化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的监督、管理与考核工作,并建立相应的生态补偿机制,确保昆山市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重要生态系统以及主要物种得到有效保护,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为昆山市生态保护与建设、自然资源有序开发和产业合理布局提供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