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授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丙级单位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乙级、丙级单位资质的公告
07.07.2015 11:05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9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0号令)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1号令)的规定,经过专家审查,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决定授予下列单位分别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丙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乙级、丙级资质(详细名单附后)。现将授予资质单位进行公告。请相关单位于7月13日至7月17日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到江苏省公共资源服务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领取证书。
联系电话:(025)83666206
附件:
1、2015年授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丙级资质单位名单
2、2015年授予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乙级、丙级资质单位名单
3、2015年授予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乙级、丙级资质单位名单
4、2015年授予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丙级资质单位名单
5、2015年授予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丙级资质单位名单
2015年7月3日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07.07.2015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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