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丙级单位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乙级、丙级单位资质审批结果的公示
24.06.2015 19:01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9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0号令)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1号令)的规定,经过专家审查,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拟授予下列单位分别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丙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乙级、丙级资质(详细名单附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将拟授予资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与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联系。
联系电话:(025)86599876 传真:(025)86599715
附件:1、拟授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丙级资质单位名单
2、拟授予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乙级、丙级资质单位名单
3、拟授予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乙级、丙级资质单位名单
4、拟授予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丙级资质单位名单
5、拟授予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丙级资质单位名单
2015年6月23日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24.06.2015 19:01
观点丨泰兴市检察官:室外空调安装员坠亡,谁之责?
自刑法修正案(六)将重大责任事故罪犯罪主体放宽到从检察院
镇江市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两块钱的“小案”
(点击图片查看视频)检察院
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编印“错题本”指导规范办案
“大家看一下,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