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地税积极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23.11.2015  18:20
          为引导和帮助小微企业稳健经营,增强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今年国家出台了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优惠措施。针对扬中部分小微企业业主对该优惠政策还不够了解,扬中市地税局就有关优惠政策进行了具体解读。   扬中市地税局税政科科长陈来娣介绍,地税局不仅印发了相关小册子供查阅,在地税局官网上也能查到更详细的内容,确保每一户应享受税收优惠的小微企业都能了解到。有关小微企业申请优惠的审批手续,官网上也进行了明确规定,即凡是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季度、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须税务机关审核批准,这就使得该市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更加简单方便。   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力度再度增强。自2015年10月1日开始,对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20万元提升至30万元,实现了多级跳。“目前扬中小微企业在地税局备案的有1949户,自10月1日起实施对小微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政策以来,截至目前已经有500多户小微企业享受到该优惠政策,优惠范围短期内又进一步扩大了。”陈来娣说。